出生登记对象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7-05 17:13
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3周岁以上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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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