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办事服务指南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7-28 15:48 1、办理依据 依据国务院报告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2、收费标准 不收费 3、入学条件 (1)小学:入学当年满6周岁,入学证件:户口本、出生证、接种疫苗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 (2)初中:入学证件:户口本、务工证明、居住证明 4、证件要求 报名时家长需提供在务工地的务工证明(正式务工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替代)、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须于8月5日前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或者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户口本(小学一年级须核验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 报名时家长需提供在芷江县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替代)、居住证明(须于8月5日前办理好,或者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户口本等资料。 5、办理材料 出示有关证件可直接办理 6、入学流程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入学 ·进城务工子女公办初中入学 ·报名时间:8月5日-10日 ·入学年龄: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入学证件:户口本、出生证、接种疫苗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须在8月5日前办好) ·办理地点:对应片区所属学校或指定地点 ·联系电话:0745—6821235 分享到 打印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