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2-15 12:07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等规定,拟定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在芷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只收到县农业农村局一条建议如下:

我县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范围,即东、南、西、北四至范围内是否有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需征求自然资源意见)?如果有,耕种的必要设备—联合收割机、旋耕机、灌溉设备等农业机械不应列入《通告》所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范畴。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2020年12月14日

打印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芷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