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3-20 09:3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全县天然水域禁捕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文件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规范全县天然水域垂钓行为。我中心于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17日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天然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在芷江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中心没有收到相关意见。 


芷江侗族自治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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