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情况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12-11 14:20
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给市民创造和谐、安静、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4 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芷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打印
来源:芷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