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10-20 16:47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文设施设备管理,发挥水文工作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湖南省水文条例》及《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 43 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在芷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单位未收到相关意见。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文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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