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预算公开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乡镇社会保障站及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编制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及招聘录用工作,负责人事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10、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本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单位预算的单位包括:
人社局机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院、人才交流中心。
二、芷江侗族自治县人社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主要内容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17.05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612.05万元:(1)公用经费210.05万元;(2)人员经费60万元;(3)项目经费342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2005万元;
(二)、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617.0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12.0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200.66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02.1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9万元;
2、项目支出2005万元;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0万元,其原因为:工作开展需要。
三、2016年度单位部门预算报表公开表
公开表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公开表二:2016年支出总表(预算04表)
公开表三: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预算09表)
公开表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10表)
公开表五:2016年“三公”经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