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平安稳定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9-17 00:00

各基层司法所局、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平安稳定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8年9月14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平安稳定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做好“9.12“案件应对防范处置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及全市紧急视频工作会议、全县紧急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治安管控工作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安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应对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社会面管控,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防范打击能力,确保我局管辖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不发生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平安稳定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孟军任组长,副局长王文海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指挥部(设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由副局长王文海同志任指挥长,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督导督办落实相关议定和批示事项。
   指挥部负责协调本系统相关人员参与全县综合协调、重点管控、应急处置、督导督查等工作专班。

三、工作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迅速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分析研判本辖区的各类矛盾纠纷,制定统一工作台帐,基层股每月按期进行调度,发现涉稳重点人员要及时报告、及时稳控处理。(责任单位或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基层股)
   2、加大重点人员管控疏导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要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深入排查,对其中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暴力倾向受到打击人员、涉法涉诉重点人员、长期闹访缠访人员、有肇事肇祸吸毒人员、近年来扬言报复社会人员、长期外出务工有感情纠葛人员等“七类人员”及其他特殊群体,按照全县和乡镇统一部署,由社区矫正股建立工作台帐,牵头实行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和动态排查,建立一人一档。各基层司法所摸排查表于9月16日上报局指挥部(摸排表附后),由社区矫正股统一汇总9月17日交县指挥部(公安局指挥中心),切实加强管控工作,对有极端行为倾向重点人,司法所要同局指挥部负责人、乡镇、村居干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管控工作组一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情绪疏导、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及时发现极端行为苗头,防患于未然,坚决防止发生“人不知,鬼不晓”的个人极端案事件,防止出现仿效效应。(责任单位或部门: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股)
   (二)全面加强社会面管控。结合下半年综治民调工作,开展群防群治。在本系统实行“红袖套”巡逻工程,局机关每天安排本单位干部职工或保卫人员在本单位院内及周边参加巡逻;基层司法所干部积极参与乡镇群防群治,切实管控源头,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或部门:各基层司法所、政工室及相关股室)
   (三)加大对重点问题的督导督办。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督导督查,对排查出来的存在个人极端行为苗头的重点人员和可能引发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发现漏洞、补齐短板,督促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将防范化解处置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工作纳入司法所及相关股室年终考评。(牵头部门:县司法局平安稳定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责任单位或部门:各基层司法所、相关股室)
   (四)切实加强应急处突。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行政系统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预案》,遇到应急突出事件时严格按照“三同步”(现场处置、與情引导、社会面管控)原则,高度重视舆情管控,对涉舆负面报道及时依法处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到位,尽最大努力将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责任单位或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及相关股室)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系统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区、行业的重点人员、特殊群体、重大涉稳问题、矛盾纠纷进行安排部署,运用政治智慧和法治思维,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果断,依法妥善处置到位,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二)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各基层司法所、责任部门要迅速展开行动,积极开展全覆盖摸排,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重点群众管控到位,根据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信息,将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全系统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联乡局领导要切实发挥对所联系司法所的督导和包保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两责”,牢固树立“行业部门管行业,保稳定就是保发展的理念”,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效果,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的,坚决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8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平安稳定风险排查整治摸排表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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