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公布本县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4-11 15:09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公布本县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县司法组织开展了本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确认工作。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本行政检查主体公布如下。

序号

县级检查主体

1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使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能)

2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3

芷江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5

芷江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6

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7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8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芷江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9

芷江侗族自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10

芷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11

芷江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12

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14

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15

芷江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16

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7

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8

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

19

芷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

芷江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1

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2

芷江侗族自治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3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24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

25

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6

芷江侗族自治县税务局

27

芷江侗族自治县保密局

28

芷江侗族自治县档案局

29

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30

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家密码管理局

31

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管理中心

32

芷江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序号

乡镇级检查主体

1

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人民政府

2

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人民政府

3

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镇人民政府

4

芷江侗族自治县碧涌镇人民政府

5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坪镇人民政府

6

芷江侗族自治县岩桥镇人民政府

7

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道坑镇人民政府

8

芷江侗族自治县土桥镇人民政府

9

芷江侗族自治县楠木坪镇人民政府

10

芷江侗族自治县牛牯坪乡人民政府

11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宽乡人民政府

12

芷江侗族自治县大树坳乡人民政府

13

芷江侗族自治县梨溪口乡人民政府

14

芷江侗族自治县洞下场乡人民政府

15

芷江侗族自治县禾梨坳乡人民政府

16

芷江侗族自治县冷水溪乡人民政府

17

芷江侗族自治县晓坪乡人民政府

18

芷江侗族自治县罗卜田乡人民政府

上述行政检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今后设立和新增的行政检查单位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及时向县司法局报备执法依据。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1日

打印 来源:芷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