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工作计划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2-28 17:27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起步之年,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坚持以推进芷江法治建设为指引,以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提升芷江首位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夯实依法治市基础

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芷江建设、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制度。落实集中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学法必修课,坚持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法治芷江讲堂”为平台,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模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以为民办事项目为契机,打造法治长廊、法治街道、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设施和法治宣传阵地,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积极推进具有芷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动漫、法治漫画、法治文艺剧本、法治故事、法治山歌等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活动,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法治电影、法治文艺巡演活动。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普法工作队伍,把思想素质好,具有法律专业基础、热爱法治宣传工作的人员调配到法治宣传队伍中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建设,探索推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有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工作衔接机制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信息化科技化监管手段,严格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监管。推进新航少年司法心理辅导项目,提升矫正效果,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多形式、多渠道推进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努力推进执法专业化队伍建设,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聘请辅警、文职人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打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专业人员+志愿者相结合的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落实社区矫正经费按社区服刑人数核定给予保障。

三、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建设完备有效的法律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纳入芷江市法治建设规划,成为县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工作。着力加强县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逐步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升级拓展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职能,打造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平台,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半小时法律服务圈”,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县区、乡镇、村司法行政“温馨之家”服务平台或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落实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驻提供业务办理或咨询服务;组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联络员,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并逐步向基层单位延伸,扩大聘请法律顾问的覆盖面。

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多领域、深层次的法律服务活动,鼓励在政府重大商事活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诉讼、行政复议、听证和各种政府监督咨询机构中引入律师参与。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质量,有效发挥公证在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招标投标、旧城改造等领域、环节的职能作用,加快公证向不动产事务、金融证券、高新技术产业、涉外经济等服务领域拓展步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降低申请门槛、提高办案补贴标准,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推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办案数量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的建设,规范行业管理。大力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切实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质量,维护司法鉴定公信力和权威性,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严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进一步落实完善标准化考点考场和“裸考”工作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

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规范执业水平。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等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和建设,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律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执业准入、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执业规范化水平。

四、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动在相关行业和专业领域设立人民调解组织,重点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平台和衔接配合机制。

五、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积极应对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法治专门队伍。始终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时刻把作风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使执法执业过程成为服务群众的过程。要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健全重大事项向党组报告制度、党组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巩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认真研究整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作风转变长效机制。

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坚决预防腐败,规范权力运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狠下一条心改进“四风”;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扎实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继续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抓好“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主题警示教育,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驻局纪检组要按照纪检监察部门“三转”要求,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执法监督、执纪问责、违纪查处力度,抓好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2015年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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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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