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司法局领导分工及联系乡镇司法所的通知
芷司党〔2021〕3号
关于调整县司法局领导分工及联系乡镇司法所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机构,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乡镇司法所调整如下:
肖开银(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联系楠木坪司法所、冷水溪司法所、禾梨坳司法所、晓坪司法所、罗卜田司法所;
朱子仪(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社区矫正、装备财务、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生态环保、保密、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环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武装、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绩效、安全生产、爱卫等工作。联系牛牯坪司法所、罗旧司法所、公坪司法所、水宽司法所、岩桥司法所;
杨春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治调研督查和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与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综治维稳、信访、禁毒、扫黑除恶、政务公开、乡村振兴、民创、教育、宣传、文明、深化改革等工作。联系芷江司法所、碧涌司法所、洞下场司法所、三道坑司法所;
曹松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分管党务、政工、公共法律服务、律师、法律援助、公证、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执法执业考评、内部审计、计生、妇女儿童、老龄老干等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联系土桥司法所、梨溪口司法所、新店坪司法所、大树坳司法所。
党组书记、局长对各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具体负责,并对所分管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以上分工自二O二一年十二月三日起执行。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