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
2、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配置情况
6、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基本支出明细表--其他资本性支出
9、公共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1、一般预算拨款基本支出表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
16、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表
17、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8、项目资金预算汇总表
1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20、政府采购预算表
21、“三公”经费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配合上级有关机关做好立法协调工作。
(4)、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讼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9)、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10)、负责全县法治对外合作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设办公室、法治调研督查和法治宣传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县社区矫正工作局)、律师工作股、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与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室等10个股室,辖法律援助中心、法律顾问室、公证处三个二级机构和18个基层司法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本级预算。
三、部门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部门预算即我单位本级预算。我单位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表 15、附表16均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社区矫正经费、普法宣传经费、人民调解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安置帮教经费、法制办案经费、法治政府建设经费、法律顾问管理经费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0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65.79万元,增加7%,主要是:1、乡镇工作补贴增加,纳入了年初财政预算。2、增加了工资性附加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04.3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3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5.79万元,增加7%,主要是:1、基本支出预算中乡镇工作补贴增加,纳入了年初财政预算。2、增加了工资性附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65.8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23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社区矫正经费支出131.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支出、聘请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支出等方面;人民调解工作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等方面;普法宣传工作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的法治宣传教育费、依法治理经费等方面;安置帮教工作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经费;法律援助工作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宣传费、培训费、办案补助费等;法律顾问管理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费用支出;法制办案经费21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办案费开支;法治政府建设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法制建设类费用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单位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5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1.36万元,下降2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性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万元,主要是因资金困难导致2020年的公务接待费用有未结清账款。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共计10.25万元,其中:办公费2.65万元、印刷费0.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4、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配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本单位占用办公用房5420平方米。
6、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0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83万元,项目支出236.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详见附表22、附表23。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