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2-15 15:46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进公开工作。我局把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阳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具体抓的领导小组,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处、所负责人都是政务公开成员,通力配合,相互监督。接受县政府办公室和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定期不定期对各种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更新,不断提高其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拓宽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强化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政务公开栏、政法网、司法网、政务服务窗口等载体的功能作用,加强重大决策贯彻落实、财政经费、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执法管理等工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浏览。

(三)健全完善制度,强化跟踪督促。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详细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计划、目录。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的分类要求,明确了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发布的时限要求。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三、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政务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合理界定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思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督查考核,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坚持不懈地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1、职责和权限公开。公开机构设置和职责;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各办公室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行政管理权限、服务职能范围;

2、办事依据公开。公示办理业务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所需办理的手续,以及承办部门所应当履行的义务;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资料档案,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3、办事程序公开。重点公开审批程序,明确各个环节和顺序。

4、办事时限公开。公开各类公文处理、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时限。

5、办理结果公开。对承办审批类事项的结果公开,说清楚行与不行,能办与不能办的理由,公开投诉渠道。

6、廉政规定、监督办理和责任追究公开。公开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制约、奖惩措施和办法。依照内容,采取网上公开、公开栏公开、会议公开、文件公开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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