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1-20 11:30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精神,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9年底,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人员分工,针对新人上岗实行个别补课工作措施,定岗定责;认真梳理信息,实行甄别信息、编制目录、全文发布工作制;规范内部流程,实行拟文室、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健全公开形式,网上实行审核、核实、日志“三审”制;明确公开责任,实行投诉处理、信息反馈、责任追究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加快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维护速度;推进实施政府信息报备制度;拓展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及时总结实际操作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上级各项制度规范本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夯实基础性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指引等资料,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加顺畅。我局今年办结144件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个别应当公开信息公开不及时

2、由于都是兼职人员,特别是人员分工调整较为频繁,工作人员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水平有限,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

措施:

1、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里的统一安排,明确我局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主体等,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根据我局政务决定信息与公众密切程度的关系,以主动或者依申请形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不断拓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贯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 我局的政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相关程序制度,强化公开透明办事情况。根据工作部署,建立了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制度,确保信息产生、报批、审核、发布、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形成规范。

(二)完善网上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和披露。 对应当为群众所知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披露;对于政府办事规则和流程,在网上予以明确告知,使办事流程更加清晰易懂,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了由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而产生的矛盾。

(三)理顺人员分工,强化岗位职责。进一步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对新人实行了个别补课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和流程,使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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