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芷江侗族自治县审计局(以下简称芷江县审计局)对肖孝芳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办)主任期间(2015年12月至2020年5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肖孝芳同志任职期间,能履行其职务赋予的经济管理职权,在改善城乡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我县城乡建设的发展,带领局班子成员做了以下主要工作:组织完成了《芷江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2016修改)》的规划编制;完成了火烧坪改扩翻、市政街道维修等工程项目;加大违建整治,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招标投标;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促进城乡环境治理,组织实施城乡污水管网工程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审计结果表明,肖孝芳同志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大项目及时实施;基本按规定方式和程序决定和批准经济事项;决定和批准的经济事项基本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较好保障了党中央令行禁止。但县住建局(县人防办)也存在未及时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到审计日(2020年5月止)未及时收缴门面租金收入19.84万元。
(二)执收城市配套费未到位,审计抽查涉及少计征城市配套费206.12万元。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任期内未及时征收到位,审计抽查涉及金额16.3万元。
(四)财政存量资金175.61万元未及时清理。包括结余资金137.24万元、结转两年以上无法支付资金33.37万元、收取规费5万元。
(五)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其中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2,783.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芷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门面租金问题,要求严格按市场标准清理、核实未收回门面租金并上缴县财政;对执收城市配套费未到位问题,要求组织人员及时清理、核实、限期收缴县财政;对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及时按规定清理、处理、消化;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及时清理、核实、收回应收款项、偿付相关债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规范规费收取,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报表,如实反映执收情况;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已征收并上缴县财政,其他问题县住建局(县人防办)正在积极组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