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4-15 16: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芷江侗族自治县审计以下简称芷江县审计局)肖孝芳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人防办)主任期间201512月至20205月)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肖孝芳同志任职期间,履行其职务赋予的经济管理职权,在改善城乡环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我县城乡建设的发展,带领局班子成员做了以下主要工作:组织完成了《芷江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2016修改)》的规划编制;完成了火烧坪改扩翻、市政街道维修等工程项目加大违建整治,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招标投标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促进城乡环境治理组织实施城乡污水管网工程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审计结果表明,肖孝芳同志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大项目及时实施;基本按规定方式和程序决定和批准经济事项;决定和批准的经济事项基本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较好保障了党中央令行禁止县住建局(县人防办)也存在未及时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到审计日(20205月止)未及时收缴门面租金收入19.84万元

(二)执收城市配套费未到位,审计抽查涉及少计征城市配套费206.12万元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任期内未及时征收到位,审计抽查涉及金额16.3万元

(四)财政存量资金175.61万元未及时清理包括结余资金137.24万元、结转两年以上无法支付资金33.37万元、收取规费5万元

(五)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其中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2,783.4万元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芷江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门面租金问题,要求严格按市场标准清理、核实未收回门面租金上缴县财政;对执收城市配套费未到位问题,要求组织人员及时清理、核实、限期收缴县财政;对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及时按规定清理、处理、消化;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时清理、核实、收回应收款项、偿付相关债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规范规费收取,建立健全相关台账、报表,如实反映执收情况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并上缴县财政,其他问题县住建局(县人防办)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打印 来源:芷江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