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全口径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
芷财预〔2024〕1号
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24年全口径部门预算及预算绩效目标的
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预算单位:
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已经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详见附表),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科目、项目、金额等执行,不得随意变动;要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预算支出项目和资金用途,不得无预算安排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对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保基本民生支出,要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得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大对各项支出的审核管理力度。
二、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三公”支出
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急需、非刚性、低效和无效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要严格控制各种非必要活动,压缩会议、培训、差旅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切实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规范公务接待,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各单位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本单位收支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每年年底要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报结转结余资金情况。根据批复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四、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除了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外,各部门预算单位应根据省市有关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在2024年1月22日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等预算信息,并妥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附件:1、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4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4年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6、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
11、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