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审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2-16 11:50

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信息化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县审计局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总责,具体工作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县政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制定完善了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部门资讯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注重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开实效。

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审计内部刊物、设置审计意见箱、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14年通过各种形式公开信息50余条。通过信息公开,进一步让社会各界了解审计、理解审计、关心审计、支持审计,有力地促进了审计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积极开展学习培训,贯彻政务公开相关精神。

我局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认真领会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要求。进一步做好《条例》和《实施办法》宣传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各股室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特别是有针对性的对局办公室的有关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使他们了解和掌握《条例》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完成了《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及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到目前为止,未接到一起群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或举报。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总量不大,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宣传力度尚需加大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明确职责,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审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严肃纪律,由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审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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