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2-15 11: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芷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规定,编制《2015年芷江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5年,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是公开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工作力度。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在芷江县审计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局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三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审计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审计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2015年我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注重总结以往工作发展的规律和经验,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全年主动公开工作做到了两个“纳入”:一是将主动公开工作首次纳入局绩效管理体系;二是将主动公开整体推进情况纳入全局目标责任制重点工作任务。有效推动了工作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公开部门动态、单位概况逐步增加到公开三公经费、财政预算资金、审计结果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芷江县审计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二是将我局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在芷江县审计局门户网站公开;三是设立了信息公开接待室。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审计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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