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彭召明
2024年,本人作为县统计局党组书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年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县“一规划两纲要”“两方案”和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行政会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通过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具体领导,全面抓好我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配齐人员,落实责任,专题研究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对法治政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按时公布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明确审批时限、流程、经办机构及电话,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抽查工作。
(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宪法宣传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制定和落实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4期。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工作,县委党校于今年4月12日举办的全县科级干部进修班和9月30日举办的年轻干部培训班上,均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
(五)推动依法执法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落实省统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关于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前,事先向县优化办备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涉密的除外),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基层基础还需夯实。部分乡镇、行业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统计基础硬件建设、工作方式、人员素质、思想观念,与统计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统计法治宣传有待提力。统计法治宣传存在宣传频率不高、针对性不强、覆盖范围较小等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警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崇尚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能动性还有待加强。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三个重要文件,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等职权,切实维护统计数据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专业知识培训,确保基层统计人员具备上岗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加大统计法治培训力度,教育引导基层统计人员知法、守法,依法统计。
(三)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