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我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财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
一、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要求
一是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室直接抓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二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展好各项学法学习,将学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全面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每年按照法律服务协议采购规定购买律师顾问服务,为全局提供专业性的各项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决策法律水平。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普法水平
(一)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我局采用党组中心理论学习
组、“三会一课”、自主学习等形式,精合纪律教南月等活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普法学习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干部培训平台、“学习强国”等平台等形式,加强多种类型的学习,不断巩固学习成果,进一步完善干部学法制度,积极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财经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财政队伍素质,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23年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行业内普法考试,我局报考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加强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按照法治财政科学化、精细化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同时,我局以预算编制、预决算公开为契机,面向县属各预算单位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财政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依法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法治建设水平,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推进网上审批等电子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公开指引,并设置目录,切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法治化工作。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公示”相关工作,加强对我县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及信息公示,我局严格执行新增数据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时限要求,并按照数据填报规则,认真填报、仔细检查,及时、全面、完整、准确地将“双公示”数据报送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双公示”数据台账报县信用办。截至12月,我局已报送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1条。
四、依法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能
(一)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县财政局扎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确保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降成本行动计划,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负担,激发实体活力,以财政收入“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和活力“加法”。
(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我局严格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为完善县级“三全”绩效管理,出台了《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方案》,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明确了管理责任,强化绩效评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年度组织开展预算项目事前评审、事中监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年唐预算项目事后绩效评价等工作,单位项目评价结果依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在年度决算公开环节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2023年,安排“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经费”5万元、“普法宣传经费”18万元,用于我县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扎实推进我县法治建设深入开展,营造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良好氛围。
五、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工作,我局一是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法治工传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理财,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加大学习力度,切实提高财政队伍组织,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后工作,我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