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30 16:2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湖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中心,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财政行政服务的职能,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一规划两纲要”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党组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

我局每年均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均会至少组织一次全局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芷江建设年度会议,每年均有专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与总结,并形成了工作台账。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龙超群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将依法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全局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

    2、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主动践行法治规范

一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聘请吴泽钢为我局兼职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作用。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制定了《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目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了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并定期进行清理。

3、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带领班子依法履职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二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今年未出现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落实监察机关意见和检查建议,今年未出现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出庭、出声、出解原则,紧紧围绕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地发表意见,详细阐述、充分证明被诉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进一步提高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2022年,我局无诉讼案件。

4、扎实推进“清廉财政”创建工作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力保障财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我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和措施,着力“四个清廉”,扎实推进“清廉财政”创建工作。一是提升财政评审质效,实现“清廉评审”。对项目评审中审增审减原因进行详细说明,提升评审工作质量。评审中心完成评审时间在规定的工作时限上压缩50%,最低5天。资金来源不明确或者无资金来源、预算造价超过资金来源数额的、项目预算造价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的不予评审。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实现“清廉采购”。与县直预算单位签订《廉政采购责任书》,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机制。抽取一定数量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开展内控制度监督检查,与审计等部门建立联运机制,增强监管合力。三是严格财政预算约束,实现“清廉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目和用途使用,确需调整预算的,严格按程序进行报批,并按照“两个一律”加大结余结转清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财政优先保障项目绩效好的资金、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确保提高公开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规范财政支付管理,实行“清廉支付”。坚持“守清廉、助发展”的工作理念,增强廉政服务质效,打造清廉财政阵地。严格执行支付计划,确保支付计划执行公开透明。

5、多措并举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为全面推行我局依法行政,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一是每年预、决算获批后20天内主动在政府门户网公开,我局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不断优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各部门预、决算公开采用“1+1”模式,即“一套报表”加“一份说明”,2022年度公开表增加至22张,公开说明也进一步细化,除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专业名词解释等信息外,将财政拨款收支情况细化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使预、决算公开信息更加详实,让百姓不仅“看得到,也能“看得懂”。二是我局通过三化平台清权、确权、认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目录79项,其中:共计梳理行政处罚57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理清法律法规依据,梳理行政权力规范程序,编制行权责任清单和全程网办工作指南。三是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完善代理记账行政许可、惠农资金一卡通办理登记、发放两项事项,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的营商环境。通过对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开,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畅通了监管渠道,各股室的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督。

    6、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近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财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定分管领导、牵头股室、具体责任股室、指定专人专责,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责任。二是加强怀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双公示”录入迟报率、延报率均为0;怀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发布文章10篇,完成年度任务的167%;“企业信用承诺书”录入202份,完成年度任务的101%;“信易贷”企业注册及认证273家,完成年度任务的114%。三是建立健全诚信行为褒扬和激励机制,依法依规对失信行为进行行政性约束和惩戒,规范信用黑名单制度,着力构建“有信可查、守信激励、失信必究、市场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7、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

2022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二年,我局把牢政治方向,突出教育重点,提高宣传质效,切实提升法治财政建设整体水平。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集中学习培训会议,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树立法治思维,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二是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行业内普法考试,我局报考率、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通过普法考试使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三是线上线下多形式地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暨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单位门口以及楼道口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利用各种网络平台开展宪法专题宣传,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22年湖南省纪念现行宪法颁布40周年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挑战赛”,向民众发放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财经法律法规。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宪法、民法和财政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弘扬了宪法、民法典精神,推进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法、用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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