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2 11:22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在上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打造清廉财政为目标,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主动担当、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财政各项工作获省级奖励5项、市级奖励2项、县级奖励14项。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战斗堡垒

1. 提高政治站位,增进思想共识。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贯彻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年共组织开展主题党日10次、各支部重温入党誓词累计7次。

2.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实干本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实中心组、党支部、党员三个关键环节,强化政治引领、创新学习形式、注重实践锻炼,推动党员干部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9次,党组成员开展研讨交流5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局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二是开展专题学习,举办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锋主持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学习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

(二)强化收入征管,促进财政增收

1.综合施策推进财源建设。一是夯实财税基础,抓牢主体税种收入。1-11月主体税种地方部分完成11397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8794万元、企业所得税2060万元、个人所得税525万元,占地方税收收入32.4%,同比增长1.54%。二是盘活国有资产,抓实国有“三资”改革。1-11月完成国有“三资”盘活收益17806万元,同比增长14%。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抓紧税源建设机制。助推潇湘财银贷,截至目前,已有45家企业进入“白名单”,由芷江农商银行、中国银行芷江支行和湖南银行芷江支行为22家企业累计放贷19190万元,其中本年度新放贷4165万元,贷款余额6640万元。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民主测评结果的通报》(芷优办〔2024〕1号),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测评结果进行表彰,县财政局综合排名第三,荣获“快牛奖”。扎实推进税费精诚共治,1-11月税费数据共享完成率100%。

2.多管齐下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年初即成立了财政收入工作专班,提早谋划全年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强化多部门协作,持续加强与税务等执收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和规范各类收入征管的常态机制。二是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财税联席制度,多次召开财税专题调度工作会,分析研判收入形势,谋划增收举措,提高税收收入增幅。三是严格依法依规理财。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征收税款及非税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不乱收,牢牢把握依法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1-11月完成地方收入47071万元,其中:地方税收完成35121万元,同比增长2.44%,增幅全市排名第3;非税收入完成11950万元,非税占比25.39%,非税占比全市排名第2。

3.开足马力向上争资争项。紧盯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动向,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进行全过程跟踪、全流程对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督促、指导乡镇、部门加大国债、转移支付等上级资金谋划争取力度,争取上级更多额度。1-11月,全县共争取到位资金29.88亿元,其中转移支付资金24.36亿元、新增债券资金5.52亿元,增强了财政基本运转支出和重点领域能力建设。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福祉

1.“三保”保障有力度。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讲究用财有道,优化财力配置,集中资金“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一是保工资支出。积极向上争取补助,确保了全县法定工资足额正常发放。二是保运转支出。各类公用经费和运转类专项经费序时拨付,确保县、乡、村三级正常运转。三是保基本民生。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统筹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公共卫生、失业救助以及用于安定稳定的经费投入。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95128万元。其中:民生支出253407万元,同比增长0.79%,占财政支出的85.86%。人均公共服务支出完成6126元/人,同比增长5.42%,总量排名全市第7名,增幅排名全市第4名。

2.惠民惠农有温度。规范工作机制,确保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高效发放。一是责权明确。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协调,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机制,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职责权限,确保资金高效发放。二是优化流程。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阳光审批系统建设,强化线上线下阳光审批系统项目培训,同时,构建事前沟通、事中协作、事后反馈的有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补贴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厘清职责。各业务主管部门对补贴对象基础信息进行认真采集、准确核实、公开公示、严格审核,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1-11月我县通过“一卡通”登记录入补贴系统92项,已经发放补贴92项,金额合计为2.18亿元。

3.乡村振兴有深度。统筹整合资金资源,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一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2024年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147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45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5362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40万元,县本级衔接资金510万元。二是农业保险补贴护航。2024年我县共开展了水稻、油菜、公益林等10个品种的农业保险工作,保费总规模294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297.82万元、省级财政补贴726.69万元、市级财政补贴46.65万元、县级财政补贴253.74万元;三是农信担保贷款支持。截至目前,累计为全县370家农户和企业提供农信担保贷款3.59亿元。目前在保项目184户、在保余额11173.71万元,其中乡村振兴贷项目40户、1817万元;1-10月发放担保贷款92户、5254.5万元,累计对158户兑付贴息资金152.24万元。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效能

1.“清廉预算”实现新突破。一是严格“三保”优先。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居首,兜牢“三保”底线。1-11月,“三保”支出13831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5842万元,执行进度82.8%;保工资支出76640万元,执行进度91.91%;保运转支出5837万元,执行进度89.92%。二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聚焦预算编制源头和新增预算支出审核,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4年一般性支出年初预算较上年压减577万元、编外人员经费预算同比减少216万元,1-11月新增预算支出审减1469万元。三是清理存量资金。严格执行存量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机制,在清理收缴财政结余结转指标的同时,收缴财政专户实有资金4541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增强了财政统筹能力。

2.“清廉支付”展现新作为。一是资金全部进入笼子,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统一核算。二是科学编制支付计划,坚决实行阳光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批复的每月支付计划执行支付工作,确保公开透明。三是强化预算执行控制,确保全年收支平衡。按照“每月一支付计划”要求,做好用款计划审批和执行工作,根据单位用款申请和库款拟定支付计划,经审批后执行。确保了全县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民生支出和各部门(单位)正常运转,为重点项目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贡献了财政力量。

3.“清廉采购”呈现新气象。一是制度建设日臻完善。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确保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信息化建设全速推进。完善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实现了采购项目的电子化申报、审批、公告和档案管理。三是电子卖场管控优化。强化了电子卖场的管理和对供应商的管理与考核,建立了供应商采购群,对供应商及采购人的履约和信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各项指标在全市排名前列。截至目前,共完成采购项目97个,涉及金额1.29亿元,涵盖了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领域;电子卖场交易14207笔,金额2.66亿元。

4. “清廉评审”显现新提升。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改革要求,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评审工作职责、评审范围及评审方式,提升了项目评审质量,全力服务县重点项目建设。1-11月,累计完成预结算项目评审202个。其中预算项目92个,送审金额39192.5万元,审定金额33088.09万元,审减率15.58%;审核概算项目8个,送审金额48454万元,审定金额42303.03万元,审减率12.69%;审核结算项目102个,送审金额3153.06万元,审定金额3008.78万元,审减率4.58%。

5. “清廉绩效”再现新台阶。紧紧围绕“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稳步推进绩效各项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的“绩效管理巩固年”领导小组,建立工作调度专班。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了《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等5个文件,确保财政资金在制度约束下透明、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形成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三是做实绩效评价。2024年审核批复了全县147个部门预算单位(含学校)、726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3.36亿元(含项目资金3.9亿元),与部门预算同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全省 2024 年财政工作会议上,芷江县荣获评“2023 年度绩效管理提升年”成效显著县和“2023 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五)坚决守住底线,防范化解风险

坚持“稳”字当头,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风险。1-11月完成存量债务化解9.43亿元,其中:政府债务4.69亿元、YX债务4.71亿元、关注类债务0.03亿元。

1.强化保障齐推进。一是高位推动压责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扛牢主体责任,妥善处置和化解债务存量。二是健全机制提效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每月25日召开专题调度会,通报化债计划执行情况,确保到期债务偿还不违约、到期利息偿还全覆盖、到期“三保”支出不断链。三是强化监督促落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对化债工作日常实行旬报告、月调度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持续传导压力。定期将政府性债务增减情况等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2.严控风险守底线。一是开好“前门”,管好用好专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规划、储备和合规性审核,完善专项债券动态调整机制和专项债券项目库系统,储备2025年专项债券项目21个,专项债券需求21亿元。二是守好“中门”,全力化解存量。将年度到期法定债务本金的10%和债券利息,全额列入年初预算,严防法定债务风险。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土地资源、特许经营权等清理盘活支持化债,拓宽化债渠道。三是严堵“后门”,坚决遏制增量。严格执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立项前资金来源评估论证和投资联审机制, 1-11月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评估论证65个。

3.整合平台促发展。一是加强平台整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台公司“关停并转”会议精神,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兼并重组”方式,截至11月底,已完成平台退出2家,完成率100%,获市政府通报表扬。二是严控成本管理。建立融资成本监测机制,提高平台增信,降低融资成本,在消灭全县年利率8%以上债务的基础上,着手清理消灭年利息7%及以上,坚持压降至5%以下,续贷新增控制在4.5%以下。截至11月底,表内需压降利息的债务33笔,已压降32笔,节约成本4374万元。三是盘活存量资产。全面贯彻落实存量资产清理盘活,依法依规对县管道燃气供应、建筑垃圾等特许经营权公开拍卖。对县域部分板岩矿、砂岩矿、石料灰岩矿等挂牌出让。截至11月底,已完成存量资产盘活1.78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县财政工作稳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财政收支矛盾问题依然凸显,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难度高和财政支出压力大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财政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传统税源贡献乏力、新税源培育和挖掘不足,特别是组合式税费优惠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效果仍然较大。另一方面是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支出方面主要表现为刚性支出连年增长,可用支出财力短缺,加之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影响,导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明显。

三、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财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省、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部署,聚集财政主责主业,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为全力打造“三城一中心”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支撑要有力,持续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税源结构,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二是始终把厚植财源,做大财政蛋糕作为第一要务,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务实举措,做优财源,持续推动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 三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让沉淀的财政资金发挥效益。四是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节支增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聚焦项目要提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一是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11大领域,做好项目谋划准备工作。二是把握机遇,用好各类财政工具,保持与上级财政部门密切沟通,提前做好预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筛选、申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支持。

(三)聚焦民生要优先,全面织密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节会财力保障。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度统一思想,全力服务于大局及“三会合一”这一中心工作,集中力量办大事,竭力争取省市专项经费。二是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优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三是支持完善基层医疗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守护人民健康。四是落实各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五是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六是严格国库管理。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重点领域特别是“三保”支出资金需求,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处在合理区间。七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渠道筹措资金,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支持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聚焦运行要安全,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始终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年度化债目标,精准化解风险。一是稳妥有序化存量。以开展“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攻坚行动”为主线、抓实收入;做实做细一债二策分月偿还计划;对接省厅全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置换额度,确保完成全年化解任务。二是强化监管控增量。强化项目决策管理,严守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禁在建项目违规举债融资,依法堵好“后门”;管好用好专项债券,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压实责任防风险。按照2026年前融资平台数量清零目标,持续做好县扶投公司清理退出、县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增强平台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建立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体制机制。

(五)聚焦管理要精细,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一是积极探索“以数治税”新模式,有效杜绝税收“跑冒滴漏”。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充分挖掘大数据价值,创新现行税收征管方式,有效堵塞征管漏洞。二是着力打造“清廉”财政,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硬化预算约束,持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再压减10%。三是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四是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公共服务、转移支付、国有“三资”等领域绩效评价,加强重大政策、重大资金安排事前绩效评价,使绩效评价成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手段。五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加快打通从资产配置标准、存量资产比对、预算评审、预算安排、政府采购到资产入账的全流程工作链条。

(六)聚焦监督要提质,提升财政监督效能。

一是加大对涉农、惠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杜绝和防范违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强化直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流程,加快下达、支出进度,不断完善监控机制。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决算决议,加强信息公开、深化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审计整改、财政监督等结果应用。

(七)聚焦政治要过硬,坚决做到“政令财行”。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做好理论学习、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工作,扎实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确保主题教育取得预期效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财政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把对党忠诚体现到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财政工作的实效上。切实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精神,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加强干部能力素质建设,把教育培训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有效手段,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增强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发展要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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