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4-02-17 09:45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由县财政局办公室编制。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立足财政管理服务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组织领导机构运作流畅。

(二)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传递体系行之有效。建立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明确预算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及原则,规范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方法及程序,为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宣传、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财政局门廊宣传栏等处皆公开了咨询电话,上班时间接受财政业务、会计管理、财政政策等相关问题咨询。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余条,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决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打算及典型经验、财政工作动态等内容, 与群众互动交流情况良好。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未发生向任何单位、组织、个人收费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改进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三是加强督导考核,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局内年终考核,调动各股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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