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2-01 10:20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农业部、湖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坚持“市场导向、绿色发展、特色发展、健康发展、”的原则,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产业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推进农产品提质,加强特色品牌建设,优化水产养殖布局,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保障市场供应,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一批比较优势突出、市场占有率高、增收潜力大、带动脱贫致富效果好的特色产业和示范基地,提升我县农业品牌影响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二、全县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产业发展情况。粮油生产稳定。全县粮食总播面在50万亩左右,总产粮食稳定在22万吨。经作产业量大品种多。全县经作总面积26万亩,产量在 49万吨以上,产值11亿元以上,主要品种有柑桔、葡萄、桃类、梨类、中药材等。畜牧水产业健康发展。畜牧方面,全年生猪出栏50万头,家禽出笼800万羽以上,肉类产量5.3万吨,蛋产品1020吨,全县放养面积1.98万亩,其中池塘0.89万亩; 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芷江冰糖橙9万亩,总产16万吨。优质稻播面26万亩,高山刺葡萄2.3万亩,芷江鸭出笼660万羽。名特优水产养殖面积达到5000亩。农业产业化较快推进。全县有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65家,其中20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12家。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23亿元。适度经营发展势头良好。现全县登记备案的专业合作社411家,家庭农场124个。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生猪养殖急待稳定产能。受疫病影响,生猪生产有所下滑,存栏量同比减少12%。水产养殖必须优化布局。环保政策收紧,蟒塘溪、托口水库网箱养殖需进一步拆除,水产养殖必须调整生产结构,优化布局。农业产业发展动力欠缺。一是农业生产内生动力不足。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于现代农业发展,抗灾减灾能力不强。二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水肥一体化等建设不够。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滞后。全县无专业批发市场,无冷链物流场地设施,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电商营销不强,时而出现农产品销售困难的问题。品牌管理和营销手段缺乏,经营主体营销意识淡薄,手段缺乏,品牌市场认知度低,影响力和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链条延伸不够。一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相对滞后。我县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仍停留在初(粗)加工阶段,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做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不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较弱。一是龙头企业规模小。目前我县无国家级龙头企业,仅4家省级龙头企业,其余企业普遍存在“起步晚、规模小、资金力量单薄”的现状,组织带动能力不强、服务领域不广、科技创新能力较弱。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够完善。大多数农民合作社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够;有些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会员之间利益关系松散;有些合作社甚至是“空壳子”。

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环节及条件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围绕我县九大产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持续发展,提高特色农业经营水平,优化水产布局,扩大生猪养殖,推进农产品提质,增强品牌建设,主要支持以下环节。

(一)扩大生猪养殖。主要支持我县新(改)建1000平方米以上、养殖场生物安全升级改造10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300头的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扩大生产,建立示范养殖场,充分调动生猪养殖积极性,规范生猪标准化生产,提高市场保障能力,确保猪肉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

(二)优化水产养殖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湖南应有的贡献”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鼓励蟒塘溪库区网箱养殖户养殖20亩、产出2万斤以上的大户转场养殖或转产,促进水产养殖优化布局;兼顾全县特种养殖规模400亩以上、设施大棚养殖30亩以上;

(三)支持特色农业经营水平。围绕我县柑桔、芷江鸭、时鲜水果、虫白蜡等特色主导产业,聚焦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产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基础设施、技术培训、品种改良、新技术的应用,做大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全冷链恒温生产线的经营主体;兼顾支持新建基地100亩以上及种苗设施培育30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主体;

(四)支持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主要支持经营主体开展批发市场,冷链物流场地设施,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开展农产品对外宣传及产品推荐;

(五)支持农业产业链条延伸。主要支持龙头企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及设施建设,加工原料基地建设等;

(六)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主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新技术研发推广、农业产业园建设和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四、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申请与管理

1.对符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环节申请主体,可以按项目管理程序给予支持,实行以奖代补,先建设后补方式给予补助。

2.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申请严格实行经营主体申报、农业部门审核,县领导审批,农业部门验收的程序。

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4.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质量。

五、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财务股、纪检、乡村产业发展股、畜牧站、水产站为成员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领导小组,加强对资金的管理、项目的验收及监管。

2.加强绩效考核。农业部门加强对项目单位加强绩效考核,适时跟进实施进度,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及时纠正。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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