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1-19 14:01

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通过狠抓学法、普法、用法、执法,把依法治理全面贯穿于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为全县乡村振兴开创新局面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目标,精心部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依法治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二级机构和股站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局法规股办公室,法规股股长任专干负责依法治县的日常事务工作。强化对依法治县工作的考核,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制定工作部署。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学法工作计划》《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法计划、《芷江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将依法治理与业务工作同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及时进行工作汇报,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头抓,各股室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良好格局,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内抓学法,外抓普法,大力营造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一)在局内。扎实抓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律知识,为自身知法守法、依法行政打好基础。结合“八五”全民普法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学,参学率100%、合格率100%、优秀率90%;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大力开展涉农领域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农业法、乡村振兴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宪法、民法典等。

(二)在局外。扎实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农村居民的普法宣传,增强其知法守法意识,依法从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营造良好的依法行政外部环境。一是开展专项领域普法宣传。针对农资、兽药、饲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经营户开展专项领域重点宣传12次,有效提升农业投入品领域法制氛围与经营户的法治意识。二是开展重点时节、重点时段集中法制宣传。结合春耕备耕、“3.15消费者权益日”“6.5国际环保日”“12.4法治宣传日”“宪法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人群集中密集优势,辐射受众人群和宣传范围,强化宣传效果;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法制宣传。积极配合县法制办、县打非办等部门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宣传。按照“法律八进八创”法治创建活动方案,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市场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900余人。四是其他面上宣传。发放《致老百姓的一封信》8万份、《书记县长致全县农民朋友的新春慰问》彩印挂图8万张、张贴禁渔、耕地抛荒等各类公告、通告4万张,制作固定宣传标牌500余块,横幅1000余幅。

三、管、打并重,全程贯穿,切实保障依法治理取得实效

(一)“管”,即加强依法治理的日常管控。一是深化“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规范政务大厅运行管理,我局将行政审批事项内容全面进驻政务大厅窗口统一办理,特派出一名首席代表负责行政许可工作,2名工作人员负责资料审核,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并对进驻政务中心的窗口充分赋权。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三是依法加强事前涉法审查。对局里重大决策的出台、重要事项的安排、重要文件的制定,均强调必须经过相关法制审查。凡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一律不予通过。职责范围内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的,不律先暂缓批准,整改达到要求后方予审批。四是聘请法律顾问。聘请湖南紫鑫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负责解答法律咨询,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文件。五是依法保障重点工作落实。对涉农领域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的重点工作,全力组织实施,保障落实到位。依据《农药管理条例》,依法推进农药减量行动,大力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农药减量行动我们实行四个坚持:坚持减量与控害相辅、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坚持控害与生态统筹、坚持节本与增效兼顾。实现农药利用率达40.3%,化学农药使用总量较上年减少3.65%,高效施药机械使用达到52.8%,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2.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7.6%,粮、果、蔬、油高产创建示范基地、“三品一标”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现代农业示范区、湘米工程基地等优势农产品基地实现全覆盖。努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区的管控任务,目前全县1039亩严格管控区全部退出了水稻生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全县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和部分养殖户进行了资源化利用改造,共改造养殖场72户,全县资源利用率从三年前的66.2%上升到80.5%,规模化养殖场的粪污处理配套设施达到了100%六是依法开展保障涉农领域法律法规的认真落实,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能力。年初,制订并下发了《芷江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计划》;召开了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局法治建设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相关工作,与下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股站室签订了《行政执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责任书》,并公布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分明细,年底组织工作考核,以确保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并进一步完善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行政议事规则;建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行政例会制度;制定了重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决策程序。

(二)“打”,即突出重点,着力专项执法。一是组织开展“湘剑”护农行动。我局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季节,对各乡镇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农资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坚持依法销售原则,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劣质农资流入市场,为农业生产营造良好生产环境。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企业248个次,农业综合执法案件立案2件。二是组织开展拖拉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通过各级排查摸底汇总,我县目前拖拉机保有量460台、收割机 174台,各类农机驾驶人员 928人。为落实“一单四制”制度,412日开始对全县未年检的拖拉机开展集中年检,加快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的实施,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移交了14台逾期未检、未报废的变型拖拉机和38台已达到报废年限的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三是组织开展渔业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措施。对重点水域、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执法。全县共出综合执法人员4237人次,船舶194艘次,开展水上巡查1641公里,清理废弃地笼、抬网等渔具200余副,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捕鱼案件1件。

四、奋力进取,开拓创新,发展执法工作新方式。

(一)试行委托执法。为进一步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执法的监管职能作用,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勇于创新,将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提请行政处罚权及部分执法权限委托给各乡镇开展综合执法,把乡镇开展农业农村执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积极服务于“三农”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多部门综合联动执法。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湘剑”护农、拖拉机顽瘴痼疾、渔业非法捕捞等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完善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机制创新,深入开展农业公安联动执法。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248个次,办理涉农案件立案11件。

(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责任,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加强与下属执法单位的联系指导,督促下属单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可能性的案件进行重点指导,尽最大可能把材料做实,避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案件都能做到主体正确、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处罚得当、罚缴分离,未有行政诉讼案件。

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为民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工作理念,多方面多方式多点辐射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严格实施农资市场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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