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6-16 17:03

2025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就近入学,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应招尽招,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二)坚持公平公正。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区域、招生政策、报名办法、报名材料要求、录取程序、咨询及监督电话,实施“阳光招生”,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招生。结合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一年级采用划片就近入学,七年级采用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四)坚持合理调剂。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就近、公平、公正原则统筹调剂学位。

二、招生区域划分

1.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荷花池小学:招收城区东西街以北、㵲水河以东、飞虎路以西(含德丰园、世鼎中央公园)及芷江镇柳树坪村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子弟和蟒塘溪电站职工子弟,河西滨江花园小区的居民子女可自愿申报。

城南小学:招收城区东西街以南、㵲水河以东、鼓楼路以北(含和平花园)、飞虎路以西区域内居住的居民子女及芷江机场职工子女。西街以北、北街以西、清江路以南的河东区域内居民子女以及河西片的御水华庭和融福苑两个小区的居民子女可自愿申报。

三里坪小学:招收鼓楼路以南、㵲水河以东、七里桥村(含安置区)、小河口村、四方园村区域居住的居民子弟,以及部分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芷江二大桥至晓坪路口沿320国道以南的下菜园村居民子女可就近申报。

东门口小学:招收飞虎路以东(德丰园、世鼎中央公园除外)、东门口村、曲溪垅村、大垅坪村、窑湾塘村居住的居民子弟,以及部分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河西小学:招收㵲水河以西、㵲水路以南、和平大道以东、原320国道以南的城区范围内芷江镇所辖居民子女。

芙蓉学校:招收㵲水河以西、㵲水路以北、和平大道以西、原320国道以北的城区范围内芷江镇所辖居民子女,以及部分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2.初中招生区域划分

芷江一中初中部:招收荷花池小学、城南小学、东门口小学、三里坪小学、芙蓉学校、河西小学的部分应届毕业生,组建“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班”,具体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

芷江二中:招收城南小学、东门口小学应届毕业生。

芷江三中初中部:招收芙蓉学校、五郎溪小学的应届毕业生,另面向农村小学应届毕业生招收“芷江·扬帆创新班”1个,具体方案报县教育局批准。

芷师中学:招收荷花池小学、三里坪小学、木叶溪小学应届毕业生。

秀水中学:招收河西小学应届毕业生及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芷江四中:招收竹坪铺小学应届毕业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初中一年级)

班数

(个)

学校

(小学一年级)

班数

(个)

芷江一中

4

荷花池小学

7

芷江二中

12

城南小学

6

芷江三中

10

东门口小学

6

芷师中学

12

三里坪小学

6

秀水中学

8

河西小学

6

芷江四中

5

芙蓉学校

8

合计

51

合计

39

四、招生工作流程

线上申请学位→线上核验资料→线下资料复核→统筹学位→公布名单→申诉和质疑→新生报到。

其中线下资料复核环节由学校、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同时核验并签字。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

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注册学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芷江镇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芷江镇城区户籍(报名时间截止前已落户);

2.享受政府优待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人民教师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以及经县委人才办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子女;

3.非芷江镇城区户籍,父母(监护人)在芷江镇城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合法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或本人名下的有效住房,下同);或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城区内经商、务工(经商以办理营业执照满一年且有实际经营行为为依据;务工以在芷江镇城区务工一年以上且仍处持续状态);

4.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芷江县城区有效居住证。

(二)初中七年级

1.芷江镇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外地就读小学的芷江镇城区户籍应届毕业生以及调入芷江城区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3.符合本条第(一)款2、3、4之一者。

(三)转学插班生

1.在芷江城区外就读,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为芷江城区户籍,或父母在芷江城区拥有合法房产。

2.在芷江城区外就读,父母调入芷江城区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

3.多孩不在同一学校就读,为方便家长接送,按房产划片就近原则,在房产对应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调剂就读。

4.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并符合条件人员子女。

六、学位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

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在划定学位区域内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含享受政府优待人员)、无户有房、无户无房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申请所在区域内学校学位已满,则由县教育局合理调配或随机派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1)有户有房。芷江镇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芷江镇城区户籍,在城区拥有合法房产,按房产所在区域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和房产证明)。

(2)有户无房。芷江镇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且其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芷江镇城区户籍,在芷江城区无合法房产,以户籍所在区域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本人和父母无房证明);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所在区域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本人和父母无房证明、祖辈房产证明);享受政府优待人员子女可以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域申报对应学校(人民教师可安排在教师所在学校),学位不足时,由教育部门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的学校,优待不得突破班额上限(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工作证明)。

(3)无户有房。适龄儿童无芷江镇城区户籍,本人或父母(监护人)在城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则以房产所在区域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在芷江镇城区拥有多套房产,则以实际居住的房屋所在区域申报对应学校(户口簿、实际居住房产证明)。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无芷江镇城区户籍,本人和父母(监护人)在城区内也无合法房产,但父母(监护人)在芷江镇城区经商或务工,可以经商或务工所在区域申报对应学校(经商需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务工需提供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一年银行工资流水或社保缴纳凭证);其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办理芷江镇城区居住证的,可以居住证所在区域申报对应学校(需提供材料:户口簿、居住证)。

(二)初中七年级

共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城区单校划片内学生;第二批次为在外就读的芷江城区户籍应届毕业生、享受政府优待政策人员子女以及非芷江镇城区户籍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三)转学插班生

参照小学一年级学位安排办法。若同类型申报人数超出拟转入学校空余学位数,则按相应证件办理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未录取的由县教育局调剂到拟转入学校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其它相关说明

(一)凡有时间限制的,截止时间均指报名开始时间。

(二)合法房产是指依法取得,并享有完整产权的居住用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的依据。

(三)户口簿不能体现儿童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余小武任主任,杨华军、江日中、李艳军、向春明任副主任。专班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信访局、芷江镇、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由肖开银任办公室主任,李国栋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执行。招生入学涉及相应学区适龄儿童的切身利益,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社区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相关人员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招生程序、掌握招生方法,为家长、学生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要通过各种媒体、网络进行宣传,相关学校也要在学校网站和校园设立宣传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争取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严肃招生纪律。一是严禁跨区域招生。坚持“划片就近”原则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和注册学籍。二是严禁学校私自招生。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工作需按照招生方案且在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或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杜绝学校与幼儿园签订招生协议等现象。三是严禁打招呼批条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招生纪律,落实招生责任,杜绝打招呼批条子等破坏招生纪律现象。四是严禁弄虚作假。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属芷江城区户籍的取消拟申请的学校学位,非芷江城区户籍的不再安排城区学校学位。五是严禁买卖学位。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受生源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或家长红包礼金,严禁买卖学位,严禁任何生源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招生学校和个人借招生谋取私利。

(四)强化监督问责。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涉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化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七条措施》的通知认真履行职责,凡在招生过程中,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将由纪检部门进行查处,一经查实从严追责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745-6820097

监督举报电话:0745-6831613

附件:1.2025年芷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指南

附件1

2025年芷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

报 名 指 南

一、学位申请办法

1.电脑登入怀化市教育局统一官方网址:https://jyj.huaihua.gov.cn/baoming/,选择“芷江县”,再选择相应入口进行申报,或用手机扫二维码进入平台申报(二维码附后)。

2.学位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符合相应学区内学校就读条件,但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或不在规定时间提交初验材料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3.凡申请起始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视情况分批次安排: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一批次安排;申请初中七年级学位的,属于芷江城区小学毕业的为第一批次安排,其他情况为第二批次安排(其中属芷江城区户籍的优先安排),若城区初中无空余学位,则自行联系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二、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小学一年级

1.家长网上申请学位:6月26日8:00—7月4日24:00

2.到申报学校初审资料:7月9日—11日

3.家长网上查询录取结果:8月25日—28日

4.家长到申报学校申诉质疑:8月28日、29日8:00—17:00

(二)初中七年级第一批次(仅限芷江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申报)

1.家长网上申报学位:6月27日8:00—7月2日24:00

2.到直升学校确认学位:7月3日、4日8:00—17:00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直升学校确认学位的均视为放弃城区入学资格,直升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其他城区学校不得私自招收。

    (三)转学插班生(含七年级第二批次:芷江城区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公布空余学位:8月1日

    2.家长网上申请学位:8月2日8:00—15日24:00

3.到申报学校初审资料:8月18日—19日

4.家长网上查询录取结果:8月25日—28日

5.家长到申报学校申诉质疑:8月28日、29日8:00—17:00

三、报名材料要求

家长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查验出其中任何一项报名材料作假,芷江城区户籍申请者不安排所申请学校,非芷江城区户籍将不予安排芷江城区学位。办有营业执照但无实际经商行为的视为材料作假,不予安排芷江城区学位。

    (一)小学一年级

    1.有户有房:

(1)全家户口本;

(2)监护人房产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下同);

2.有户无房:

(1)全家户口本;

(2)无房证明;

(3)以祖辈房产申报学位的,还需提供祖辈房产证明及与祖辈之间的关系证明。

3.享受政府优待人员子女:

(1)全家户口本;

(2)享受优待政策类别的相关佐证资料;

(3)房产证明或工作证明(工作证明需工作单位及单位主管行政部门签章);

4.无户有房:

(1)全家户口本;

(2)监护人房产证明。

5.无户无房(随迁子女):

(1)全家户口本;

(2)属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属务工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和近一年工资发放流水账单(仅认可微信转账和银行卡转账记录或社保缴费凭证),属办理居住证的需提供居住证(报名时正在申请或等待发放居住证的视为无证)。

    (二)初中七年级第一批次(仅限芷江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1.全家户口本;

2.小学毕业证明。

    (三)转学插班生(含初中七年级第二批次:芷江城区外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全家户口本;

2.学生学籍证明;

3.房产证明(无房户提供无房证明);

4.享受政策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提供户籍、房产及所享受优待政策类别的相关佐证资料。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5年6月12日印发

打印 来源:芷江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