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设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召开的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规范社会组织活动,根据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民发〔2021〕25号)、《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民社管函〔2022〕35号)等文件精神,芷江县民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区域内群众、团体、机关单位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一、 举报内容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1.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2.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国际”“亚洲”“世界”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3.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4、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除了以上四类需要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外,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拓展打击整治的范围,如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进行民办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民办培训机构无证非法办学的,以及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类组织等。
(二)行业协会商会有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强制会员付费参加活动、强制会员赞助捐赠、垄断经营扰乱市场秩序、黑恶势力控制社会组织扰乱内部管理秩序,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制定或者修改未召开有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出席的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或未经出席会员(会员代表)1/2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标准超过4个层级,行业协会商会分支(代表)机构单独制定会费标准并收取会费,社会组织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向同一家会员企业重复收取会费,社会组织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强制、垄断或超出业务范围等行为,社会组织发展会员时有强制入会、阻碍退会等行为,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有未按程序报批、直接或者变相收费等行为等行为。
(三)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的行为: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二、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须包括: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2.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芷江县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方式
1.来信举报:芷江县迎宾路芷江市民之家二楼212室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邮编:419100。
2.电话举报:0745—6849082。
四、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