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
2017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四个芷江”的战略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总体目标是: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三大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狠抓民生项目建设,提升民政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1、狠抓基本民生保障,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二是全面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强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基础上,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推动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突出加强对特殊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确保贫困人口通过政策兜底脱贫。四是健全和完善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临时救助“救急难”制度,加强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
2、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增强村居自治和服务功能。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以2017年第十次村(居)换届为重点,进一步抓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续工作,完成换届前的任期财务审计和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民主选举程序,指导乡、村依法完成选举。抓好基层民主参选和居民依法自治工作,确保基层民主参选率达98%以上,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达100%。二是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购买、改扩建、置换和共建等方式,切实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通过培育扶持,打造一批具有新城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2017年要重点抓好木叶溪、土桥、楠木坪、岩桥四个新设社区居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居民自治。
3、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意见》,制定养老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统筹规划养老事业发展;出台我县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发展养老服务业。二是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站,在乡镇建设养老活动中心,逐步形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的居家养老三级服务网络。三是进一步完善养老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做好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服务活动。
4、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快速发展。一是大力实施“三留守”关爱工程。定期组织开展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情况排查,保证他们的基本权益。按标准发放孤儿生活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未成年的救助保护力度。二是大力实施公益慈善工程。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慈善法》,加强对各级慈善组织和慈善募捐活动的监管。加强慈善超市建设,并深入开展助学、助医、助困活动。不断开拓福利彩票市场资源,挖掘销售潜力,拓宽销售渠道,努力实现每年递增5%-7%的销售目标。发展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孤、绿色环保、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志愿服务。三是大力实施“三社联动”工程。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及“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县乡(镇)两级共建示范性社区社会工作站,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
5、健全救灾防灾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的防御救援能力。一是全面建立我县自然灾害救助制度,成立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加快救灾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建设,修订完善《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建立救助应急联络员制度,实现成员单位灾害信息共享,加强灾情会商评估工作。同时,建立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专家队伍,负责相关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工作。三是建立救灾物资仓库,提高救灾应急基金基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除安排使用好上级下拨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外,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列支自然灾害救助事业费,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
6、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一是做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和改善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待遇,实施优抚政策“双百工程”(政策知晓率100%,政策落实率100%),深化“四帮四解”(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解困、医疗上解难、住房上解危)、“扶优奔康”、“优抚建房”、“双带双促”活动。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优抚信访维稳工作。二是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积极争取资金修缮烈士纪念设施。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完善“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的安置机制,保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协调召开专场招聘会、就业推荐会,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7、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功能。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改革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二是推进区划地名服务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构建地名社会服务平台,为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提供地名服务产品。力争在2017年启动芷江镇门牌清理整顿和设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区路、街、巷的标牌设置。三是加强婚姻管理工作。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力争达到国家AAA级婚姻登记机关评定标准。四是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建设殡仪馆和公墓区,推广实行文明殡葬,文明祭祀。社区普遍开展文明公祭,清明推行鲜花替代烧纸,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五是规范收养登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确保收养登记百分百符合法律规范,不留法律漏洞。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长效机制,加强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效率。六是推进老区建设。建立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老区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