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紧紧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建设、“一老一小”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方式创新、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提高、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等核心工作,为我县全力建设“三城一中心”贡献民政力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学懂悟透落实政策方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实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全面学习中央会议和2023年省、市、县委全会及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积极部署,精心制定民政局工作总体方案,全方位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县委全会会议精神的热潮。二是精心组织推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动员部署会,推动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推动发展各项任务落实。党组书记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宣讲,通过集体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带动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局领导深入基层开展调研8次,有效带动各股室全面完成重点调研计划。加强检视整改,制定局检视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各股室结合上级巡视巡察、日常工作掌握、调查研究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对每项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形成任务清单,及时跟踪评估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形成问题整改效果清单,完善发现问题、检视整改、巩固提高的工作闭环。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及省市委的重要工作要求,聚焦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加强项目建设、推进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等我局中心工作,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以学促干、学干结合,切实把成果转化为做好中心工作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多次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
(二)注重党建引领,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印发《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规则》,建立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机制,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组“第一议题”,全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50余篇次,自觉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二是加强党建引领。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考核。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加快实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紧紧依靠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加强清廉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并重,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精准精细抓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堵塞政策监管漏洞。坚持常抓思想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完善谈话谈心机制,对苗头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病拖成大患,引导干部职工敢于担当,树立热情周到、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巩固基层减负成果。
(三)做好精准救助,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建设。一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建设。我县有城乡低保对象9246人、5010户,发放低保金3257.406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1981人,发放特困救助金1446.234万元;全年临时救助2854人,1201户,发放临时救助金218.779万元。二是持续提高兜底保障标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原来600元/月、385元/月、800元/月、75元/月、950元/月提高到650元/月、420元/月、850元/月、80元/月、1100元/月。三是实施社会救助“三化”创新。制定了社会救助“三化”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社会救助改革、精准救助、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改革“三化”创新的具体措施。四是规范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全区域开展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寻找、救助、接送等服务,组织开展了“酷暑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人,实现了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信息全覆盖,救助率达100%。
(四)紧抓一老一小,提升养老助小服务能力。一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芷江镇中心敬老院项目已建成。开展乡镇敬老院整合撤并工作,保留罗旧镇、新店坪镇、碧涌镇3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并对保留的3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实施了消防、水电和食品安全提质改造。启动了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建设。投入资金38万余元,完成127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我县80岁、90岁、10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分别达到了30元/人/月、100元/人/月、300/人/月。二是健全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寒暑假期间未成年人保护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芷未保办发〔2023〕5号)等系列文件,组织全县18名儿童督导员、219名儿童主任对农村留守儿童身体健康状况、监护状况、防护措施落实及生活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五)聚焦创新引领,开拓城乡基层治理方式。积极指导芷江镇开展“湖南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项目建设。该项目于今年3月通过省级中期评估,今年9月完成省级结项评估,并获评为2023年湖南省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典型案例。《推进“和”治理,做好“和”文章》被省民政厅作为专题报道,在2023年第4期《湖南省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简报》上进行刊发,向全省推介,并在《中国社区报》和《学习强国》发表。在《中国新闻网》发表《湖南芷江侗乡探索“三治”融合 绽放基层治理幸福花》,在《省红网时刻新闻》发表《“三治”融合催开基层治理幸福花 ——芷江侗族自治县乡村治理打出“组合拳”》。
一是全力推进殡葬改革。指导县城集中治丧区开展文明治丧活动,劝导违规治丧行为,成功劝导违规治丧102起;县殡仪馆自运营以来,共集中治丧560人次,火化遗体516人次,接运遗体562具,骨灰寄存151人次,共应收取殡葬服务费235.48万元,减免服务费用57.39万元。二是积极创新婚姻服务。创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探索“法律+婚姻家庭”“社工+婚姻家庭”“志愿者+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成功举办“七夕爱意浓 情定桃花岛”芷江首届大型集体婚礼及大型青年交友联谊派对活动。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管理。2023年依法对125个全县各类社区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共开展了年检,年检率达90.3%。出台并下发了《芷江侗族自治县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方案》,各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围绕共同富裕,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一是主动开展慈善救助。2023年共筹集公益慈善资金82.51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项目、产业帮扶、助医、助困、助学等。二是推动福彩事业发展。2023年累计福彩销售 2458余万元。三是加强社工队伍建设。2023年全县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水平考试19人,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笔试通过1名,社会工作师1名,助理社会工作师17名,目前乡镇社工执证人数已达20名,执证率83.3%,居全市前列。
(八)严抓安全生产,守好生命生产安全红线。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福彩店、婚登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人员安全、食品安全、资金风险安全等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持续抓好《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加快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地见效,加快建成现代化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点,完成6个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点建设并投入使用;严防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事件发生,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标准,提升护理能力,围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真抓实干全力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推动殡葬服务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县公益性公墓建设。2024年推进县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二是加快出台殡葬管理规范性文件。2024年正式出台《芷江侗族自治县殡葬管理办法》,为加快推动我殡葬管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真正做到文明治丧、生态安葬、惠民殡葬。
(三)进一步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认真落实儿童、老人、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和其他困难群体的保障关爱政策,提高高龄津贴保障标准,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推动福彩事业发展,做好慈善资金使用监管,为实现共同富裕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