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履行民政职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发力,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兜底保障完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40元/月、485元/月、1000元/月、650元/月、100元/月、1200元/月。截至2025年6月底,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8385人4655户、城乡特困供养人员2108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826.7885万元;全县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6639人次,共发放补贴266.337万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100人次,共发放补贴170.957万元,实现“应保尽保”。
2.临时救助高效: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快速响应机制。上半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92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31.1025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困难。
(二)聚焦“一老一小”,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1.老年服务保障:按时发放老年福利,政策保障到位。截至6月底,全县80-89周岁高龄老人8877人,90-99周岁1272人,100周岁及以上21人。2025年1-6月,共计发放高龄津贴60791人次,235.862万元;共计发放百岁老人健康长寿补贴121人次,3.63万元。
2.设施建设推进:积极探索多元化养老模式,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启动了总投资8600万元的芷江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养老床位445张;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点5个,新增养老床位15张;新建养老助餐点4个,完善17个农村助餐点设备设施,进一步满足了老年人的居家和社区及乡村养老需求。仅芷江镇海峡路社区沅州新城安置区养老服务站自年初运营以来,已为老人提供服务3000余人次,开展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3.儿童福利完善:认真落实了孤儿保障政策,按上级有关要求,社会散居孤儿提标到每人每月1200元的生活救助费标准,已全部落实到位。我县截至目前,共有社会散居孤儿13人,上半年共发放补贴7.32万元,艾滋病感染儿童半年发放1.44万元。上半年对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摸底并审核,现全县共有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5名,上半年共发放补贴45.193万元。实施公益助学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启动“湖南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公益活动,2025年上半年有3名孤儿享受资助,每人10000元/年,共发放1.5万元,有效缓解了孤儿就学的实际困难。开展流动儿童摸底走访,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为后续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目前我县摸排出流动儿童共2262名。
(三)创新引领,开拓社会治理新格局
1.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扶贫济困、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有105家,其中今年新登记成立1家。
2.区划地名亮点:建立“边界地区纠纷调处应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平安边界创建。深化“乡村著名行动”,省级媒体发表动态文章5篇,地名素材《芷江·和平之城》成功入选央视《中国地名故事》,获观看点赞10万+,并受省厅多次表扬。助力“三大盛会”,完成优化区划调整前期调研,推进城市道路命名设标工作,建立了县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建成了地名专家库,启动了芷江镇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四)关注民生,提高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1.流浪乞讨救助: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街面巡查、主动救助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上半年,累计开展街面巡查35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人次,为其提供食宿、医疗、返乡等救助服务,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2.婚登服务优化:积极申报2025年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县,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尚;营造相亲相爱、向善向上、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2025年5月20日我局在婚姻登记中心举行集体颁证仪式活动,设置了新人签名墙和县长颁证环节,当天分管民政副县长和民政局领导班子为30多对新人颁发结婚证,让新人感受婚姻的庄严及神圣,增加婚姻家庭责任感。探索“法律+婚姻家庭”“社工+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婚姻服务模式。2025年1-6月,全县已办理婚姻登记业务1933对,其中结婚 743对、离婚登记307对、补领结婚证250对、补领离婚证100次、离婚冷静期申请533对,办证合格率、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
3.殡葬管理加强:推进殡葬设施建设,建设公益性公墓1500余个。开展移风易俗“绿色殡葬”宣传活动。通过进集镇、进农户、进家庭等接地气的宣传方式,潜移默化的引导群众改变婚俗、丧葬陋习,树立和谐婚姻文化、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尚。开展清明节和文明治丧集中宣传劝导活动,宣传绿色清明、文明祭扫、文明治丧、助力“三考”。通过短信平台发放宣传预警短信20余万条,在集中祭扫点进行文明祭扫劝导活动8次,在集中墓地张贴标语、悬挂横幅20余幅,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大喇叭在各个祭扫点播放清明祭扫注意事项,同时向祭扫群众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3000余份。强化殡葬行业管理,清理整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20项,取消项目单价总额1.1万元,减轻群众负担7.6万元。优化殡葬服务流程,督促殡仪馆出台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6项。开展日常巡逻劝导13次,联合拆除位于海峡大道靠近机场旁违规治丧点1处,回访群众825人,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五)风清气正,有序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中央、省、市、县集中整治和为民办实事具体要求,我县有序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整治”、“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社会救助领域民生实事整治”和“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自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整治重点、整治目标和整治要求开展日常工作,不断压实工作责任。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共排查出问题隐患18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移送问题线索1个,完善制度3个。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半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足:
(一)养老服务建设尚存短板。县社会福利院床位有限,设施设备陈旧,功能滞后,难以满足社会养老需求。村(居)养老设施覆盖不足。城区正在实施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目前只有3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点不足,覆盖面低,未形成规模,无法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不足,且大多缺乏专业培训,养老护理服务水平不高,无法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养老服务。
(二)殡葬改革仍需持续推进。公墓建设进度较慢,殡葬服务设施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惠民殡葬奖补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三)社会治理需进一步加强。区划需进一步调整优化,现有的区划现状还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地名管理有待规范,少数地名命名存在随意性,地名标牌缺乏统一管理,部门间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监管需加强,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扶贫济困、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性不强,需进一步引导。
(四)社会事务管理需进一步完善。婚俗改革需进一步推进,婚事新办、喜事简办的文明节俭的社会新风尚氛围还未浓厚,还需进一步引导;婚姻家庭责任感,增强婚姻稳定性还需进一步引导培养,从而降低离婚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社会救助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动态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部门之间信息数据共享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1.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2.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度,杜绝“错保”“漏保”现象。
3.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力度,探索建立“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等多元化救助服务。
(二)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芷江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为特殊困难老年人配备智能设备,实现对老人健康状况、活动轨迹的实时监测,以及紧急呼叫一键响应等功能。
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3.积极探索“养老+医疗”“养老+文旅”等融合发展模式,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
4.开展智慧养老探索:大力推进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为特殊困难老人配发智能手环,为全县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安装烟杆报警器,实现对老人健康状况、活动轨迹的实时监测,以及紧急呼叫一键响应等功能,提升了养老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三)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
1.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2.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加强全县地名管理规范化和地名工作专业化,放大和增强地名品牌效应,以地名价值促进产业发展。加快推动芷江县优化区划调整事宜,积极向省、市、县学习相关工作经验方法,起草工作提示,制订工作流程,梳理完善相关资料。
(四)着力优化社会事务服务
1.持续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推动婚俗改革,加强婚姻辅导和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婚姻家庭的稳定性。
2.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3.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