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18 10:20

2023年,芷江县民政局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本年度,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就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12月31日。2023年,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制度管理、内容范围和保障机制。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民政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和民政数据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提升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全面完成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面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解读回应。一是以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各项标准目录为指引,在芷江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52条,在芷江县融媒等平台发布各类政务新闻19条。二是及时在网站发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一条,并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公开内容与形式予以规范。二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调整,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三是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审查及台账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指导下,我局平台依托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功能,确保公开范围全面,突出重点要点工作,当前已建成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及互动交流为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有力平台保障。二是明确专人对平台进行管理,保障各栏目持续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其分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实施日常工作,为常态长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奖惩到人。三是主动接受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接受公众监督,全年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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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更新滞后,部分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动态。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缺乏图表、视频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影响公众理解和接受。三是政务公开的领导责任制未理顺,责任分工不明确,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更新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股室、各岗位的信息更新责任,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策解读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引入图表、视频、动漫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使政策解读更加生动有趣,易于理解。三是提升领导体制和监督机制,领导小组不定期开会,讨论如何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强调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评价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打印 来源:芷江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