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初步计划和当前工作重点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2-21 13:37

2016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规定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建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意见提出,将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同时,省安委会明确2017年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以此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17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在“三个

更加注重”上下功夫,突出抓好12项工作。

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更加注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考核与问责力度,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平安芷江”建设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载体,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乡镇、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进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二是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完善安委会例会制度,建立安委会办公室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业园、国有林场(三道坑自然保护区)、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提出对园区、林区、重点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的具体办法,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空缺,杜绝事故的发生。四是全面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荣辱观”,引导企业自觉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社会责任。

2、更加注重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取缔和关停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秩序不断好转。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对社会影响广、区域性、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实行综合治理,通过由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检查,着力提高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各类事故隐患,定人、定责、定时,严格抓好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隐患整改反馈制度,实施跟踪督查。四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治理措施、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3、更加注重治本之举,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和源头管理力度。落实治本之举,强化源头管理,尽快形成以发展为目的、以企业为主体、以规范为重点、以执法为保障的企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健全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基础上,推进国有林场(三道坑自然保护区)、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基层安监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机械行业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覆盖面。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各类企业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落实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加快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建设综合监控监测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对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动态监控监测,提升预防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公共事件的能力。四是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安全知识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1、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1·24”烟花爆竹较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的紧急通知》(湘安办明电〔2017〕9号)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清剿行动,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法治秩序,彻底清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

2、按照6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安委办《关于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6〕28号)要求,继续深入在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企事业单位(含停产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加强督查、巩固成效。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7〕10号)文件和2月15日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员精神精神,深刻吸取2月14日湖南娄底涟源市斗笠山镇祖保煤矿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工作。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现场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检查清单,扎实开展复工复产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企业特别是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停产期间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现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责任人员、自查自纠内容和防范措施;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最终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凡未经自查自纠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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