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工作计划
2016年是交通“十三五”规划开启之年,为开好局,打好基础,根据2015年的工作,经过对“十二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的建、管、养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结合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点,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建设“一极两带”、“一个中心、四个芷江”战略部署,继续大力实施“交通先行”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主动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十三五”交通运输工作良好开局,为“奋力创新业、建设新芷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主要目标及任务
围绕上述工作思路,2016年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市对县目标考核任务和县下达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今年我县将续建和实施以下交通建设项目:
1、加快推进G320公坪至罗旧公路改扩建及罗旧集镇道路建设,8月底完工。
2、加快推进红色旅游公路项目建设(芷江抗日战争胜利受降旧址至G320),7月底完工。
3、加快推进大树坳小思乐至贵州、G320至公坪岩山头重要县乡道改造两条重要县乡道改造,8月底完工。
4、实施县城舞阳路至原艾头坪乡政府道路建设。该工程起于绕城公路,止于原艾头坪乡政府,约4km。工程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2016年计划投资2000万元,为政府统筹资金,由县交投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计划年内完工。
5、实施G320芷江绕城公路工程建设。该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全长11km,宽32m,其中有大桥一座。工程估算总投资77000万元,年内投资20000万元,为政府统筹资金,由县交投公司组织实施。计划年内完成一期工程(红色旅游公路),二期工程(舞阳路)2017年完工。
6、完成市对县下达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目标任务。
7、完成市对县下达普通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8、按市对县下达任务,实施并完成农村客运站、客运招呼亭建设。
9、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320公坪至县城、高铁芷江段侗族风貌及亮化美化绿化改造。
10、完成整村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二)加快推进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一是将安防工程、危桥改造、渡改桥、客渡船标准化作为首办民生实事,确保老百姓走上安全桥路、过上平安船渡,保障安全出行。二是加快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城郊20公里内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率力争达到50%以上,逐步实现建制村通畅率、通客班车率均达到100%的目标。三是争取资金、整合资金,大力实施脱贫攻坚整村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加快推进运输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快推进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建设。增加高品质、快捷化、差异化、定制化的客运服务供给,扩大更加经济、高效的多式联运货运服务供给,重点发挥互联网平台整合市场零散运输资源、提高供需匹配效率的关键作用,不断提升服务的集约化和规模化水平。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做好省、市、县指定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下放工作,优化权力和责任清单,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便民、高效。二是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稳步扩大道路客运企业在运力调整、班次调整、车辆更新等方面的经营自主权,优化线路资源配置。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大发展绿色公交,积极推进公交站场等硬件设施建设。深化出租行业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交通、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联动的城市客运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引导支持多式联运和特种专业运输,促进现代物流业稳步发展。建立完善农村物流体系,促进交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四)加快推进“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从2016年起,结合“智慧芷江”建设,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系统、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公路治超管理信息系统、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及城市公共客运智能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县交通部门和行业管理单位政务内网接入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主要业务部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交通运输政务管理、普通公路管理、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管理及交通质量安全监管方面业务系统的推广应用。通过积极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五)加快推进公路治超常态化建设。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根据省厅湘交路政〔2016〕13号文件要求,2016年普通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3%以下,站点超限率控制在0.1%以下;省、市、县三级治超信息平台全面建成,互联互通;重点源头企业100%安装地磅和监控设备;非法改拼装车辆(马槽车)纠正率达到100%;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站点查处率达100%。二是实现治超工作机构常态化。按照“政府主导治超、交通担当主力、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治超工作力量,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三是重点突出科技信息化治超。8月底以前,我县在辖区重点路段至少安装一套不停车检测系统。新改建干线公路要同步建设不停车预检系统,作为交竣工验收的重要条件。重点源头企业必须安装称重地磅、门禁、IC卡管理系统等源头监控设备,并于今年8月底前实现与市、县两级治超信息监控平台对接。四是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继续严格落实卸载、顶格处罚、割“马槽”三项措施。严格执行“一车四查”,即查超载车司机、查车主单位、查货源单位、查车辆改拼装企业。五是严格执行治超督查问责机制。对年终考核不达标的,省厅将继续采取三项硬措施,即一律不参加全市年度交通发展目标考评,取消年度目标管理奖金分配资格;暂停交通项目资金拨付和项目审批;通过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形成治超新的常态。
(六)加快推进公路养护和安防工程建设。一是巩固管养成果,提高路况水平。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着力推进生态公路、平安公路、智慧公路、法治公路“四个公路”建设。不断巩固和提升公路管养水平,力争我县公路管养工作进入全省、全市第一方阵。二是加强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建立养护路政联勤联动机制,规范路政行政许可,加强大件运输监管,依法打击危害公路安全的采砂、开矿、爆破等活动,全力保护路产路权。三是积极推进安防工程建设,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新改建公路严格实行安防工程与项目建设“三同步”,已建成路段具备条件的按标准建设安防措施,暂时有困难的结合地形条件,实事求是采取灵活措施,解决好紧要需求。
(七)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一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以打造“品质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和目标,不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继续加大道路“两客一危”、水上“四类重点船舶”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以建设“智慧交通”为方向,切实提高道路运输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对道路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重型货车的有效监控。三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应急管理,切实加大装备投入,全面提升应急处理、救助打捞等应急保障水平。高度重视节假日、重大活动、恶劣天气期间的安全生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八)加快推进交通系统自身建设。一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二是加强交通系统文化建设。全面完成交通系统专网建设,着力打造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交通文化窗口。三是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层层传导压力,牢固树立交通运输部门的良好形象。四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行业各级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管理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
三、保障措施
今年全县交通运输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要求很高,必须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硬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强化组织领导。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交通运输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优先位置,统筹安排,重点落实。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组织研究加快交通发展的政策措施,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推进交通建设上,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深入一线督促落实。对每个交通重点项目,要明确一名领导牵头负责,抽调精兵强将具体协调,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热情服务,形成推进交通运输工作的强大合力。
2、强化资金保障。要安排专人在“向上请款”方面下足工夫,确保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充分发挥交建投融资平台作用,确保今年全县交通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激活民间投资,千方百计鼓励、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交通建设领域。
3、强化考核考评。按照市对县、县对局交通运输工作目标考核任务要求,今年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继续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局机关各股室、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继续实行绩效考核,将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实行量化考核。
在抓好交通运输发展、交通建设、安全监管、应急管理、依法行政、行业管理、精准扶贫、“两创”工作的同时,还要切实抓好统战、宣传工作,抓好工会工作、老干老龄工作、关心下一代、妇女工作、计生工作,抓好生态建设、减负惠农、小康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调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各项工作争先创优。
4、强化行政问责。要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来推进工作落实。对安全生产管不到位、查不到位、罚不到位、改不到位的,实行过程问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进度、标准、质量、安保设施达不到要求,治超工作考核不合格,公路检查不达标的,要分别实行问责。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降低建设标准,截留、挪用国省交通建设补助资金的,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