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 收支总表
2、 收入总表
3、 支出总表
4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
2、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行业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航政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道路运输服务、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县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7、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8、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核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9、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县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11、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指令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共3个机构,行政机构1个,内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股级事业单位1个,具体分别为: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芷江侗族自治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与芷江侗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于2024年4月25(芷编〔2024〕4号)整合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为71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62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55人(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7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单位包括:本单位共3个机构,行政机构1个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内设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股级事业单位1个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本单位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7、18、19、20表均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村公路维护及监管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2025年收支总预算811.65万元,收入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收入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为基本支出740.65万元、项目支出为71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81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740.65万元,项目支出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8.59万元,主要是加设成立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年初预算数81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40.6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6.55万元,主要是加设成立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整合设立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发展事务中心,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811.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27 万元,占 9.4 %;卫生健康支出 29.7 万元,占 3.6 %;交通运输支出648.78 万元,占 80 %;住房保障支出 56.91 万元,占 7 %。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740.65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 654.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85.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5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1 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项目业务工作经费 71 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5.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97 万元,下降 5.4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2 万元)。比上年(减少) 3.1 万元,(减少) 20.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次;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1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65万元,项目支出71万元。本单位共有项目3个,项目71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