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1-18 16: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

2、一是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数量:今年没有新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行政许可数量:2023处理决定43条。三是行政处罚数量:2023年行政处罚297,行政强制0条四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2条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及时动态调整信息。二是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向县政府政务公开科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方法,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局按照县政府要求推进外网整合迁移,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提高工作认识。在定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上,局长亲自督导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副局长对不足之处进行点评,对负责科室进行通报批评,提升我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2、抓好队伍建设。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抓总,牵头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安排一名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会,会后主动对各科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刚刚起步,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2、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报告的事项。无。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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