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4年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芷江侗族自治县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工作办法〉的通知》(芷法办〔2024〕5号)精神,现就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进行述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贯彻法治理念。
一是调整了以我为组长,副局长、总工为副组长,相关执法股室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将法治建设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每年初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坚决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切实落实各相关股室责任,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走深走实。
二、切实加强干部培训,着力提高法治素养。
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及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集中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局属各股室坚持每周抽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林业法律法规,建立学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及素质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和培训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制培训。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林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对依法治林的认识,切实纠正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切实提高乡镇综合执法队对林业执法的认识,组织乡镇综合执法队开展了林业行政执法培训。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强化主动监督意识,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活动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我局共立案查处14件行政处罚案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制度,没有出现执法经费及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与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挂钩、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收费指标等现象。同时,严格按要求向当事人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罚款收据。2024年,我局没有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形。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滥用职权的,要追究责任。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及时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违规干预执法工作、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落实检察机关意见和检察建议,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实施法律顾问聘任制度,聘用1名资深律师做我局法律顾问,一旦遇到林业执法政策把握不准或行政许可有疑问事1项,采取行政执法位领导小组与法律顾问会商制度,有效避免违规执法及违规不当行政许可,有效地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四、强化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
在林区,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林业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对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了爱党、敬党、护党、遵守党纪党规意识。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重点宣传了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和非法集资知识,全面提升企业法人及工人法律意识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了社会稳定。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安全生产月、宪法日等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中共散发各种宣传资料3.5万余份。其中:森林防火条例0.5万余份,林业政策法规(包括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1.5万余份,森林防灭火知识1万余份,野外用火学习管理″十不准″0.5万余份,维护森林防火固定碑200块、宣传车到全县各乡镇集市、林区群众集中点,使全县林区群众受到了林业法律法规教育,增强爱林,护林意识。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足、行政效率不高、执法监督力度不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法治学习,强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切实把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到实处,扎实结合林业实际开展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述法人:龙声平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