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县林业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抓手,统筹推进林业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提升
1.创建森林城市。围绕怀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所有技术指标已完成,上交至国家林业局;今年已通过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评审,完成所有指标。建县级义务植树示范点2个,乡级示范点17个,义务植树尽责率90%以上。
2.造林绿化。完成中央财政补助人工造林2000亩,正在县级验收阶段;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3000亩正在选址阶段;基本完成森林抚育6100亩;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2014-2016年度6500亩的上图入库工作,并对需要整改的造林小班进行了补植验收。
(二)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1.护林员选聘。选聘护林员501人,工资待遇按照人均1万元/年标准核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林业局每年组织1-2次护林员集中业务培训,乡镇每季度组织1次,年终依照量化考核标准对护林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组织开展“无烟”网格评比,对护林员实行考勤登记,特护期内要求有效巡护率达100%。
2.乡镇林长办(林业站)一体化运行。全县乡镇林长办(林业站)共有工作人员60人,按照“一站式全程代理服务”的要求,在乡镇林业站设立林业服务窗口,在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等方面每季度针对乡镇林业站职工开展1次培训,已累计培训人数达300余人,并组织乡镇林业站长轮流参加能力提升培训学习。
3.《关于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的决议》落实。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芷江人大常委会运用法定监督手段,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长制工作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林和依法兴林。
(三)强化林草资源管理
1.森林督查。2023年第一季度下发我县森林督查判读图斑61个、区划细班71个,面积96.6815公顷。督查发现问题图斑1个,图斑面积0.1822公顷,已经移交执法大队进行查处。2023年第二季度下发我县森林督查判读图斑248个问题图斑,区划细班264个,面积177.5436公顷,现已全部完成森林督查图斑数据库提交工作和全国林政执法系统图斑信息录入。
2.征占用林地报批。共受理用地申请14宗,办结14宗。其中农村建房占用林地审批8宗,使用林地审批6宗,审批面积2.9374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0459万元。
3.惠农资金发放。一是清理往年银行发放失败资金28.7269万元,涉及补贴997人次,目前完成发放金额26.0475万元,未成功发放2.6794万元通过将通过乡镇再次核实变更后发放;二是搜集变更信息100余条,保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顺利发放。三是全县共有13个乡镇天然林停伐管护补贴明细已进行张榜公示,已将全县11161户3126018.5元的天然林停伐管护补贴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
4.林权信息录入和流转。导入林权信息数据249656条,已完成提交64753条;累计将林权流转到芷江沅州农林公司8884.5亩,截至2023年04月21日,农发行发放国家储备林贷款资金2亿元,实际完成付款2633.35万元。
5.野生动植物保护。全省“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爱鸟周”期间,张贴分发倡议书4000份;“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进芷江一幼进行学校宣讲;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一级野生动物小灵猫3只、灰林鸮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2只,鸡鹰1只、果子狸1只。“2023清风行动”共查办案件12起,涉及人员20人。其中刑事案件5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人,涉及野生动物158公斤、2只,查获野生动物制品117.28公斤,非法渔具27个、猎捕工具2个,没收非法所得1.3万元。
6.自然保护地管理。依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再完善工作方案》规则,对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行了再完善,督导三道坑省级自然保护区对全面监督问题点位图斑进行了核查和整改。
(四)做好林业灾害防控
1.森林防火。一是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方案,预计2023-2024年完成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总长度274.1千米,已完成水宽乡水宽村防火通道建设3.2公里,碧涌镇碧河村防火通道建设4公里;完成隔离带建设16.4公里,油茶生物防火林带建设1公里。二是增强森林防火源头管控。召开全县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成立多个督查小组对进行检查督导,全县累计宣传、巡护4500余次,出动防火工作人员5000余人次,发现制止(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180多起。村干部、护林员进村入户宣传签订责任书,各乡镇、村组、主要路口集中张贴永久性的《芷江侗族自治县禁火令》、《芷江侗族自治县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的通报》和《森林防火致人民的一封信》。三是防灭火业务技能提升,在代表怀化市参加省森林消防业务技能比武中获得团体三等奖和单项细水雾比赛个人二等奖。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今年我县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9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100%,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达到或超过防治工作指标。制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安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了《关于开展枯死松树清理的公告》,引入社会资本,设立一家疫木无害化处置厂,最大限度地降低林农经济损失。各乡镇和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枯死松树清理责任状》,筹资200万元,对清理枯死松树工作进行奖补,并进行督查。
(五)拓展林业发展空间
1.油茶产业。制定我县油茶及其他油料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落实发展油茶造林地点,完成油茶种植细化补充调查;202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油茶新造10000亩、低改3000亩,现已完成整地4800余亩、油茶种植4000亩、油茶低改1180亩。
2.乡村振兴。在芷江镇黄谭桥村成功开展竹林下大球盖菇栽培科学试验,帮助芷江白蜡协会会员在云南、四川、贵州等地收购白蜡种虫3.2万余斤;为芷江春知蓝笋业开发有限公司、罗旧镇山核桃种植基地就申报中央财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同怀化市林科所、林科大、市林业局等部门进行汇报;对2020年、2022年发展的村集体经济进行了实地核查,碧涌镇龙神村村集体经济白蜡林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植苗。
3.安全生产。上半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林产企业安全及消防培训2次、安全生产宣传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对全县范围内的40余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处安全生产隐患10处,整改到位10处。定期对林产品中食品类的加工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对农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超标的企业和产品,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监测企业。
4.林业执法。2023年上半年,我局共受理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2起,立案2起,其中非法收购木材案12起,已查处立案2起,涉及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处罚12人,林业行政罚款2.8713万元,没收木材47.679立方米,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对我县18个乡镇下发了林业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对局执法人员、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林业行政执法培训。
5.营商环境。今年分解下达各乡镇集体和个人部分商品材主伐采伐量70800立方米(均为人工林采伐);上传我局行政许可670条,行政处罚0条。完成“湖南省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的及时填报和发布35项。好差评系统办件评价数848条,非常满意率100%。完成全县14个乡镇的林木采伐证办理685件,采伐蓄积35456立方米。办理植物检疫证163份。
6.纠纷调处。半年来我局接待群众来人来访28人次,受理纠纷案件5起,共计调处山林权属纠纷5起,调处成功4起。对2起积案进行了梳理,进行了调查取证和调解质证,现以进入裁决程序。2023年3月接到市委巡查组关于罗旧镇曹家坪村艾屋组与青鹤溪村蒋家组山林权属纠纷,工作得到相关领导肯定。
7.人事工作。上半年办理调入手续2人,办理退休手续2人,办理退休人员死亡手续4人。完成对全县从事林业工作工作人员情况摸底统计,制定2023年度林业基层特岗人员计划,争取3个定向培养名额。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来源缺乏。由于全县征占用林地的重点项目减少,取消临时征占用林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以及森林植被恢复费交由税务局征收等诸多原因,今年上半年非税征收任务完成不理想,仅完成2023年林业局非税征收任务的13%。油茶、防火带等项目缺少资金支持,局内日常开支紧张。
二是森林防火任务重。根据气象预估,下半年我县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仍然存在森林扑救力量不足、群众生产生活习惯习俗难以改变、防火宣传需加强等问题。
三是群众工作压力大。由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工作力量不足,森林资源督查、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推进有难度,涉林纠纷调解费时耗力,情况易反复。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紧盯目标,抓进度。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力度,严格涉林企业监管。加强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做好2022-2023年松材线虫病疫木清理检查验收等工作。抓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突出早期处置,加强应急演练。
(二)立足产业,抓特色。着力在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特色林业、智慧科技上下功夫,擦亮森林城市名片。持续推进科学国土绿化,组织实施好年度营造林项目工作。持续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大力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产业发展。
(三)完善体系,抓机制。持续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林长制度,提升基层林长履职能力,开展林长制考核,加强人大决议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