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林业局2016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2-15 2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芷江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组织与机制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四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一、信息公开组织与机制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为认真落实《条例》,进一步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因领导班子成员更换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年初在安排全局工作任务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及年度考核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轨道。

2、组织《条例》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做好学习培训的组织、检查、督促工作,促进《条例》学习培训取得实效,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3、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内部流程。一是严格按照《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公文类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三种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及时通过适当的途径发布。二是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审核。三是设立了局长信箱,及时整理、回复各类来信,解决处理群众急需的各类疑难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至2016年12月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新增和变更)数量93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芷江新闻网公开政务信息;

通过省、市、县林业网站、报刊、杂志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务信息;

在办公室信息公开栏内上墙公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供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至2016年12月,我局尚未收到针对本机关有关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群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领域和深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如何更贴近企业与公众需求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创新。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和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保障落实机制,力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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