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林业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8-02-22 09:5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全文在"中国芷江"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nzj.gov.cn/Category_542/Index.aspx)“部门单位”中“林业局”专栏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芷江林业局联系(地址:芷江侗族自治县进修学校院内 联系电话:0745-6821031 邮政编码:419100)。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芷江林业局根据《条例》以及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加紧配套制度,着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电子政务为载体,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通过信息公开将林业资讯、政策法规、生态建设、资源保护、林业产业、林业科技等国家生态建设政策以及林业图片、林业视频等反映林业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有效的传达到给了广大农民群众,并有效利用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赢得了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的关注、理解、认可与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平台: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湖南林业信息网等。

其他平台:板报、宣传栏公开。

2、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来人反映问题,及时热情接待、认真作好登记,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做到了有投诉窗口、有接待人员、有主管领导批复、有承办人员、有处理结果,使来访、投诉,基本上做到了有望而来,满意而归,办结率100%,满意率在95%以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未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六、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芷江县林业局政务信息工作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府的精心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务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四是林业政务信息人员不足,提炼升华不够,存在疲于应付的现象。

(二)下一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着力研究健全完善林业政务信息激励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季度通报的长效机制,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激发信息撰写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纪律和程序,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鲜活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2、进一步提升采编水平。切实加强林业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调研,针对全县林业信息队伍中存在的采编信息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在积极组织参加相关培训的基础上,开展针对性集中学习培训,多岗位锻炼等,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和部门专业知识的掌握,提高综合素质,逐步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好、群众信赖的政务信息采编队伍,整体提升林业政务信息采编和公开水平。

3、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林业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新兴的媒体和平台,强化信息宣传公开和引导;构建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信息员体系,强化信息公开管理网站的维护能力,在确保全县林业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准确和全面的同时,加强网站、网页、微信的安全维护与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确保信息公开平台安全,有效提升林业系统的公信力和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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