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关于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2 16:21

为维护我县河势稳定,保障境内水域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凡在我县境内河道内从事非法采砂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擅自开采砂石资源、在禁采区或禁采期采砂、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采砂等违法行为,均在举报范围之内。

二、举报方式及途径

举报人可以采取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同时,举报人应如实举报,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三、举报奖励

1.对于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相关部门成功查处非法采砂行为的举报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奖励标准根据非法采砂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奖励金额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3.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四、保密与保护

1.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法律责任

1.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2.被举报人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对于拒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通告生效与解释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12     

打印 来源:芷江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