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1-07 12:04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委员会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5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提级巡察。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党委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组织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滕建伟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舒澄任常务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召福,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曙晖,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向昌华,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包小娟,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公安局工作组组长滕德水任副组长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协调。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清单制”+“责任制”工作要求,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局党委书记滕建伟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整改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联系工作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局党委于92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红脸出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截至12月17日,巡察反馈的四方面15个问题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1项,挽回损失149.595万元,清退资金49.36万元,问责追责106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主责主业落实不力

1.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停留表面。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党委会按要求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各基层党支部召开相关会议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县局党建办对各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均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学风文风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了县委基层办、县委组织部干部对局属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通过指导和培训,提高了基层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党建工作能力,更好地推动了党建引领公安工作。三是按要求明确专人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规范指导。

(3)学用结合不紧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了理论学习使党委班子成员进一步增强了学用结合,作用于实践、作用于工作。三是通过学习研讨活动,使党委班子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四是压实责任抓整改,督导检查,持续跟踪班子成员学习情况、查看学习笔记。

2.问题2: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

(6)制度落实有偏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强对民警的法制培训,召开法制大讲堂,学习“三个当场”、“四个一律”、办案程序规范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民警严格执行“三个当场”、“四个一律”的意识。

3.问题4:专项行动整治效果欠佳。

(10)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打击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广泛开展反诈宣传、案例警示,通过打跨联席工作机制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商讨反诈反制措施,全方位开展宣传警示工作,降低发案率。二是县局组织成立预警拦截工作专班,专班由2名民警、3名辅警组成,24小时接收处置预警信息。三是严格、标准化处置。及时对预警对象按照位置研判、紧急止付、见面劝阻核查、全量收集等工作流程开展工作,确保劝阻及时、劝阻有效。四是完善后续处置工作。定时对预警对象进行回访,确保预警效果;根据预警对象受骗情况及时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对有效查控的资金及时开展资金返还工作。五是县平安办、县反诈打跨协调办加强日常调度,压实各乡镇涉诈高危人员劝返工作责任,确保效果。 

(11)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组织全县旅馆业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工作会议。二是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工作对接,并压实派出所工作责任,选派辖区派出所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进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三是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涉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公安机关迅速启动“一案双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涉案宾馆依法进行处罚,处罚场所3家,其中停业整顿3家,罚款3家,取缔1家,同时对涉案宾馆的前台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四是侦查部门依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12)禁毒工作管控和打击力度减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县禁毒办毒情联席研判,加强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找准毒情较严重的区域精准打击。二是坚持以打开路,坚持查吸和查贩并举,持续严打源头性、区域性、团伙性毒品犯罪。

(13)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后劲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线索摸排、核查工作的督导力度,发现一起查办一起。二是加强对各部门、派出所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培训。三是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等举报渠道,再次公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以上渠道如实反映问题,拓宽线索来源。

4.问题5:涉案财物管理亟待规范。

(14)涉案财物统一集中管理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厅、市局公安机关下发的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要求,对涉案财物管理区设置了一般物品保管室、贵重物品保管室、特殊物品保管室等功能室,集中保管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等需集中保管的涉案财物。二是已建立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台账,承担部分涉案财物保管职责的警种建立相应的子台账,做到层级衔接、账目清晰。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执法质量。

15)涉案物品未依法及时进行处置。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召开全局会议,学习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三是梳理涉案物品台账,规范扣押物品。对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保管,物品入库出库都严格按照流程,确保规范。

5.问题6:监所日常管理过于松散

(17)监室内违纪违规行为多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民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所执法细则》等规章制度,提升民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所领导坚持按规定每天驻巡控室值班。

(18)民警履职不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岗位培训。三是所领导坚持按规定每天进行督查,并加强对各岗位的履职监督。 

(二)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问题8: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力。

22)民警队伍违纪违法行为高发。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每半年召开1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持续进行警示教育,每季度组织全体民辅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省、市、县被处理公职人员情况,用“里面的人”警醒“外面的人”。三是驻局纪检工作组牵头不定期对派出所、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违纪民辅警依纪依规处理。

(23)履行“一岗双责”力度需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动态摸排工作,局党委班子成员不定期对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到分管联系支部上廉政党课。二是组织民警学习“二十严禁”纪律要求和“七严”具体措施,加强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学习通报省、市、县出现的违纪违法案例,时刻警醒广大民警引以为戒。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驻局纪检工作组牵头、局队伍管理中心、警务督察大队不定期对全局民辅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纪党规等方面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24)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当时项目主要负责人已被追责。二是加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

2.问题9: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

(25)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县局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三是县局指挥中心召开部门内部会议,定岗定责,提高资金管理意识和能力。

(26)预算管理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县局指挥中心加强预算管理,严把支付关,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到先审批再使用。三是县局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预算法》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确保各项开支一定按照预算绩效、预算科目进行开支,不再调剂使用。

(27)财务流程监管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内部会议,细化岗位权限,定岗定责,完善财务审批流程、财务支付流程、财务记账流程。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流程管理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和不规范行为。三是组织财务人员、各中心各派出所内勤进行集中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提高财务流程管理意识和能力。

3.问题10:纪检监察日常监督缺位。

(28)日常监督不作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公安局工作组牵头联合督察大队、队管中心不定期对派出所、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从督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民辅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警纪警规情况。二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公安局工作组已对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29)日常监督不主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公安局工作组已督促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制定问题、任务和责任“三个清单”。二是县公安局对督查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反馈问题: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彻底,党建工作开展不实

1.问题11: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30)优化警力结构不科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用好用活特殊职位公务员招录政策,引进专业人才二是落实警种业务培训,县局参加省公安厅警用无人机驾驶员专门培训的人员已培训合格。

(31)基层派出所警力不充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现阶段抽调专案的派出所民警进行清理,均已回原岗位工作。二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年度招录计划,尽最大额度补充空缺编制,充实派出所警力。三是经过再次清理,目前无未批先用、边批边借、随意抽调情况。

(32)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诫勉处理。二是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增强民警宗旨意识,开展警示教育,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开展政治轮训切实提升民警执法理念,2024年7月和10月组织全局民警参加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轮训。

2.问题1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33)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学习。二是对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制定好方案,在撰写对照材料中明确好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34)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委组织部党建工作人员对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二是党建办加强督导检查,全面确保党建工作落实落地。

3.问题13:支部党建工作有差距。

(35)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县委组织部党建工作人员对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三是党建办不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全面确保党建工作落实落地。

(36)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流于形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邀请县委组织部党建工作人员对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党建业务培训。三是党建办不定期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全面确保党建工作落实落地。   

(四)反馈问题:对上轮县委巡察整改不够重视,未彻底整改到位 

1.问题14: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

(37)党费收缴未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负责党费收缴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党费收缴的相关文件及规定进行培训。三是各支部已经将党费交纳作为“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之一。四是按要求将此轮巡察指出的补缴党费已经全部缴纳到位。

 2.问题15:巡察反馈问题出现反弹。

(39)往来款调整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往来款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三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约束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定期及时进行往来账款的清理。

(40)长期往来款未清理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完成往来款的清理工作,并及时销账。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往来款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集中学习。

(41)食堂费用开支混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讨论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堂的经营。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预算法》《会计法》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意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县公安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紧盯不放,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6836123;邮政信箱:芷江公安局;电子邮箱:294283837@qq.com。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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