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滕建伟)
202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县委依法治县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1)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不动摇。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芷江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信访维稳、打防管控、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各方面工作责任和措施,确保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局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二是持续抓好理论学习。今年,带领芷江公安局党委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著作选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材料开展12期中心组学习研讨;组织党员通过集体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各支部学习60余次,警示教育2次。
(2)全力整改好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4年度公安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全力配合整改好上级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对此次法治督察反馈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并制定长效措施,全面加强向县委和政府请示汇报的力度。
(3)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对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县局均进行法制审查,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定期清理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解决规范性文件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及时清理已失效文件。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有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有三名在职民警通过法考成为公职律师,为我局各种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法律事务等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意见。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梳理编制每一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通过湖南公安服务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湘警网公布全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其依据、所需申报材料清单,方便群众网上申报,让数据多跑路。
(4)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今年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涉企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累计排查案件595起,投诉件83件,整改问题125个。
(5)重视行政复议诉讼,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今年,共办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关予以维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明确由我局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由警务督察部门严格落实执行“三个规定”填报处理,坚决杜绝各级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
(6)强化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培训,为全警专题授课,提升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深入开展学习宣传12.4宪法宣传日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营造遵法守法社会氛围。
(7)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芷江公安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要求,在全县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以“三源共治”和“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为契机,推进“派出所主防”工作,深入全县18个乡镇、206个村社区多元化开展社会矛盾摸排化解工作,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194起,无“民转刑”“刑转命”及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无现行命案发生,特别是成功化解了“大树坳乡杨某诉讼纠纷”、“新店坪镇陈某婚恋纠纷”等一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
二、 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本人积极履职尽责,党委班子团结协作,积极作为,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新形势,新挑战,对标高标准、押严要求,也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法治思维还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服务意识还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推动法治宣传方法不够多,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步,我将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谋划好一系列对公安队伍发展行之有效的方法,切实为我县“三城一中心”“三会合一”等重大事项保驾护航,坚决确保全县社会安全大局稳定,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芷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