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一书四方案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芷江镇大垅坪、七里桥、东门口等村
部分土地的通告
芷政函〔2017〕29号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越发展,将芷江打造成生态宜居城市,需征收芷江镇大垅坪、七里桥和东门口等村范围内的部分土地作为建设用地。该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政国土字〔2016〕第1182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为芷江侗族自治县迎宾路、解放路及机场路扩建工程。
二、被征收土地位于芷江镇大垅坪村、七里桥村和东门口村,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为4.8766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16〕9号)等法律法规和征收补偿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被征地农业人员的安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进行。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之内,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明或者其他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芷江镇社塘坪村部分土地的通告
芷政函〔2017〕30号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越发展,将芷江打造成生态宜居城市,需征收芷江镇社塘坪村范围内的部分土地作为建设用地。该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政国土字〔2013〕第104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政国土字〔2014〕第163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政国土字〔2016〕第95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位于芷江镇社塘坪村,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面积为8.2804公顷,用途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2〕46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16〕9号)等法律法规和征收补偿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被征地农业人员的安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进行。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之内,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明或者其他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关于我县2017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的情况说明
因我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正在上报怀化市人民政府审批过程中,故我县今年的重点项目均未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