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的公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05-10 17:15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相关文件规定,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0三大队通过现场调查核实,2020年度我县有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采取了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以及隐患点自身地质条件改变后自然稳定等情况下,已达到无险情、无威胁对象或稳定状态条件,满足地质灾害变更调查和隐患点核销制度要求,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该19处隐患点可以核销,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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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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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