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9-24 09:58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二级机构:

结合相关人事调整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艳军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工作和局党组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张  军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工会、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纪检、党建、党风廉政、机关日常内务管理、财务、意识形态、依法行政、普法、政策法规宣传、重大改革、信访维稳、金融风险处置、统战民宗、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统计、青年、妇儿、老干老龄等工作。牵头负责财源建设、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审计、清廉机关创建、绩效考核、省政府八大行动、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省级健康县创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网信、经济普查、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月清“三地两矿”、田长制、农业农村、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督查执法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艾  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干部人事、不动产登记、用途管制、自然资源登记确权、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交房即交证”改革、占用生态红线整改、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理、权属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股、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阙  磊  副局长。负责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矿山资源开发管理、矿山资源保护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储备交易、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部队和国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安全整治、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城乡规划管理、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牵头负责河长制、林长制、重点项目管理、创建森林(园林)城市、“五好”园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教育工作两项评价、殡葬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环保督察整改、“洞庭清波”、裸露山体生态修复等相关工作。分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自然资源利用中心),城乡规划测绘事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地质勘查和生态修复股。负责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工作。

彭寄清  副局长(挂职)。负责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分管耕地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股(负责自然资源调查工作)。

                       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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