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芷江侗族自治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拟定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参与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成果展示工作,负责本县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获取、处理、提供。
13、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
14、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申报工作。
16、负责全县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县本级规划批后监察管理工作。参与城乡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9、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土地征收工作,指导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开展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规划股、耕地保护股、建设用地股、地籍管理股、矿产开发勘查储量股、地质环境股、地产股、人事股、信息中心、法规股、纪检监察室13个机构。
2.局属单位:乡镇国土所、矿产资源收费站、城乡规划测绘事务中心、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房产测绘队、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1个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国土资源局本级
2、矿产资源收费站、城乡规划测绘事务中心、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测绘队、房产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括本局及下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专项经费。
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5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8.3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21.73万元,主要原因是:
1、改变了养老保险等五险的管理模式,将以前年度由财政统一缴纳的方式变更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2、财政增加了工资性附加支出的保障。财政按工资总额12%的比例配备住房公积金,比以前年度提高了6%的配备比例;按工资总额的2.5%比例新增配备了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5%比例新增配备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比例新增配备了工会经费。
(一)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25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35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21.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的原因增加了在编工作人员,增加了工作职能及相应的经费,原独立核算单位乡镇国土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测绘事务中心并入局本级核算及2020年财政将全年养老保险下发至本单位,由单位自行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258.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958.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161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督、储备计划编制、土地全域综合整治技术服务费等项目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07.42万元,主要因为因机构改革的原因增加了在编工作人员,增加了工作职能,原独立核算单位乡镇国土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城乡规划测绘事务中心并入局本级核算。同时,也相应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因此,预算收入、支出均较大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
2020年自然资源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预算数增加4.7万元,主要因为原独立核算单位城乡规划测绘事务中心、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应的“三公”经费额度一并纳入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自然资源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单位整体支出2258.3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44个,涉及项目支出3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0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一般性支出情况
1、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
2、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6.74万元。
3、2020年本部门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赞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