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1-03 16:01

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 收支总表

2 收入总表

3 支出总表

4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芷江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拟定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参与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城乡规划信息化建设和规划成果展示工作,负责本县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获取、处理、提供。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全县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

(十四)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统筹城乡规划、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强化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审查及报批工作。承担市政工程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其他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申报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建设用地和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县本级规划批后监察管理工作。参与城乡规划勘察和市政工程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土地征收工作,指导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开展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征收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行政审批服务)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测绘管理(地理信息管理)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地质勘查和生态修复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股9个机构。

2.局属单位乡镇自然资源所、矿产资源收费站、城乡规划测绘事务中心、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房产测绘队、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11个局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归口单位包括:

1、自然资源局本级

2乡镇自然资源所、矿产资源收费站、城乡规划测绘事务中心、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所、房产测绘队、房产交易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516171819表均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国土专项工作经费

2023年收支总预算2580.65万元,收入组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收入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为基本支出2376.65万元、项目支出为204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258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减少6.6万元,减少0.25%,原因为当年人员退休减少、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下调及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258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65万元。比上年增加72万元,增加3.12%,原因为原年度绩效奖纳入工资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580.65万元,其中: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4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3.0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3.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9.4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55%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18%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7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6.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2094.71万元,公用经费281.9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业务工作经费20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日常专项工作开展。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7万元,比上年减少46.63万元,减少11.9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规定,落实政策,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加680%,主要原因是:因我县为地质灾害高发地区,为保障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有效防范化解灾情险情经省机关事务管理 局及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我县自然资源局增配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保障用车编制1辆及因行政执法等原因接待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多次检查和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次,内容为0;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58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376.65万元,项目支出为20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项目支出204万元,国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204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绩效公开表格《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部门绩效公开表格(附后)

相关附件

打印 来源:芷江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