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湖南考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与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省、市、县委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芷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姚岩香为专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坚持“谁用法、谁普法、谁学法”的原则,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机关干部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年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时,将学法列入专项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学法,增强法律意识。三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规划和年度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以规划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
2.加大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多次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扩大会议等会议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相关学习资料,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各执法水平。二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了局党组一把手亲自抓执法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个部门抓落实的格局。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保障企业自主加入和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进行公示,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三是规范行政文件和深化改革工作。例行性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深化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了部门职能,谋求行政效能最大化。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落实了学法制度。落实了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四是规范业务流程优化服务效能。仔细梳理各项业务受理条件,规范工作流程,提前告知来访群众业务办理时效及流程,及时告知处理结果,不断优化业务受理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3.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加强执法学习。组织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定期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全面掌握法律法规。二是定期开展点评。定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例会和培训,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点评,持续增强全局干部队伍法治建设力度。三是聘请顾问咨询。聘请法律顾问,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论证,充分发挥了法律专家在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工作中的参谋作用。
通过工作认识到我局法治建设方面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有待深入推进、亮点特色工作有待挖掘等等,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创新举措,争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坚持局党组对法治机关建设的领导。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坚持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每年年初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学法任务不少于3次。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专题学法等法治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坚持加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的监督。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要求,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述法,紧密结合法治芷江建设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报告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改进举措等,自觉接受监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在年度考核述职中按照要求,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相关要求落实工作。
芷江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