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发改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2-24 10:30

2015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积极展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发改局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3、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完善考核。为更好贯彻实施条例,我局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内部约束激励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促进工作作风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效率的有效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有发生受理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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