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度工作计划
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1.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确保落到实处。今年,我局收到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23件,均已落实到位。
2.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贯彻落实情况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局上下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一是政治引领从严从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不断提升。二是思想教育入脑入心。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三是积极开展党员活动,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民服务志愿活动,并以党建促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四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党组在日常抓监督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及时组织学习中纪委、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有关通报,将警示教育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 干部职工年度学习等内容,充分发挥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治本功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巡视巡察整改、清廉建设、固本行动为契机,以蒋晓洪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全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上了1次廉政党课、班子成员全面谈心谈话30人次等。
3.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农村建房、城市既有房屋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总体可控。深刻汲取宁夏银川兴庆区“6·21”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跟踪管理,限时要求商户整改到位。二是建筑消防安全不断强化。开展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排查整治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化解了消防安全隐患。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截至目前,开展监管执法检查40余次,下达停工通知7份,立案查处5起,行政复议1起,行政处罚49347.8元,移交案件线索10起,上报个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21人次(含2家企业)。
4.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一是保交楼稳民生推进有力。全县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2个,保交楼任务542套,专项借款共计5420万元。截至目前,我县2个“保交楼”项目已经全面完成交房任务,率先成为怀化市第一个完成“保交楼”交房任务的县,资金使用率100%。二是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61496平方米,办理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事项1695件,预计至年底将达到1740件。全县商品房销售网签1785套,网签面积209264平方米,销售金额7.5824亿元。三是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会同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规范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对维护全县房地产市场稳定、维护群众利益、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5.加强乡镇污水治理工作。一是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公坪镇、新店坪镇、土桥镇、楠木坪镇污水处理项目厂区已基本建成,管网正在加快完善,启动设备调试。大树坳乡、岩桥镇污水处理管网项目正在加快建设。二是强化运营监管。罗旧镇、碧涌污水处理项目已交付给中广核山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试运营,通过设备维护,管道清理,均在正常运行;配合城管部门加快推进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确保进水浓度达标,强化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监管,保障污水达标排放。
6.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住房保障工作。一是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第四期)建设项目及2022年芷江县涵秋路政协宿舍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按期实现竣工验收。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第五期)建设项目计划改造22个老旧小区2365户,已于7月完成招投标,预计年底可完成工程量的80%。2023年芷江县原国税局宿舍、吉祥花园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到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677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积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的管理,加强了芷江县2022年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专项债券资金8000万元的使用,预计年底可完成工程量的50%。二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县任务为11台,已完成了6台的联合审批。三是住房保障工作。2023年,我县保租房任务429套(其中新建408套,收购21套)、租赁补贴发放任务400户。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全面开工,完成收购21套,开工率100%,预计年底保障性租赁住房修建完工192套;租赁补贴已发放510户约79万元,租赁补贴发放率127.5%。
7.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管理。一是农村危房改造。2023年,全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户(D级危房重建2户,C级危房修缮加固1户,火烧户5户,无房户2户)。目前,开工建设10户,竣工10户,拨付危改补助资金28.5万元。二是加强农村建房监管。组织开展新建房屋质量安全抽查111户,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送达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抽查情况告知书30份,隐患问题交办函4份,停工整改3个村民建房项目,记录不良行为记录4人次。举办全县乡村建设工匠培训五期,完成换证、继续教育和新增教育培训297人,有效为农村建房提供了技术力量支撑。
8.积极争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是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进展顺利,申报资料现已基本完成,迎接国家住建部、国家文物局的现场考察准备工作除了平台建设正在聘请第三方公司制作外,其他基础性工作已全部完成,等待现场考察。二是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哨田、牛皮寨、上坪、长畈沙四个村落被住建部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已实行挂牌保护。三是上坪、哨田、冷水溪三个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已通过专家评审、等待批复。
9.保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今年新增入库建筑业企业2家,共入库9家。预计年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45000千元,同比增长8.0%。
10.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对项目实行容缺预审、信用承诺等机制,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所有工程项目全部线上审批线上办结,没有出现体外循环现象,没有多次退件、多次审批暂停现象,也没有长期未办结的情况发生。
11.扎实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我县自建房总计83340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453栋,非经营性自建房80887栋。建立了乡镇居民自建房监管机制,强化各辖区的日常房屋安全排查,防范新增安全隐患,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安全风险,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今年以来,为落实省、市关于C、D级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整治销号与实际用途为“自住”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工程措施销号率50%的工作要求,我县采取一方面召开了全县C/D级居民自建房整治销号推进会议,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压实乡镇领导责任,按照既定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另一方面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至各乡镇指导乡、村干部开展系统操作培训、整治措施培训、现场销号培训。于6月底,完成C、D级经营性居民自建房49栋整治销号,12月中旬,202栋C/D级“自住”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完成136栋工程措施销号,完成率67.33%。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抓得不够,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还需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2.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一是在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中,没有全面统筹推进各方面的工作,征地及青苗补偿进度滞后,资金保障困难。二是老旧小区居民主动加装电梯意愿不强烈,完成任务有难度。
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虽然我县用途为“自住”的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工程措施销号率达到了67.33%,但整治工作不严不实现象依然存在。前期,有许多农村的老屋属于闲置房,均被乡镇调查员填报成“自住”房屋,全县202栋“自住”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就有171栋属于闲置房(闲置房不需要整治)。同时,我县将情况上报给省市,省市均以该数据上报给省政府,不愿修改。针对这些房屋按照“自住”自建房整治要求D级是需要进行拆除,但是乡镇与其上门沟通后,户主都不愿拆除,要么就是要政府出钱拆除,导致我县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整治难度加大。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1.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着力提升城乡建设。一是持续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加大施工力度,完善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扫尾工程,提升收集率;强化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试运行维护管理,确保排放达标。二是住宅服务提升。预计明年6月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第五期)建设项目的改造任务。三是乡村振兴提升。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农房动态监测,指导乡镇的建房工作。
2.全面加强行业监管,着力促进稳步发展。一是抓好建筑施工和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率100%,工程质量安全受监率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遏制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二是整顿市场行为。加强开发资质管理,严格房企准入条件。加快完善我县物业行业管理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我县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3.提升干部素质作风,着力创建廉洁队伍。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意识,提升专业水平。
4.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提高各乡镇及部门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工作,严格把关销号程序,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坚决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强化《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持续营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氛围,做好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